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通江县妇幼保健院(通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通江县妇女儿童医院、通江县诺江镇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江县妇幼保健院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通江县妇幼保健院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更正获取文件截止日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新增其他要求。

变更公告四川省医疗卫生截止 2026-09-30 09:00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7
投标截止2026-09-30 09:00
开标时间2026-09-30 09:00:00
所属地区四川省
采购人通江县妇幼保健院(通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通江县通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231.29万元
项目编号N511921202600011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高明大道1333号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27-3230633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92120260001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通江县妇幼保健院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新增其它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9-10,更正为:2026-09-18。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9-24 09:00:00,更正为:2026-09-30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9-24 09:00:00,更正为:2026-09-30 09:00:00。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包2第三章3.4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保证所投产品及相关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此义务不因项目验收合格、质保期届满或采购人支付全部款项而免除。 ★2.若本采购文件中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与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即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认证证书,实施优先或强制采购。 ★3.供应商须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在响应文件中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本采购文件未明确但与项目履约相关的事项,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依法另行约定,约定内容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5.本项目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府采购监管要求执行。 ★6.属于计量设备的产品须提供计量检测报告,供货时与其它检测报告一并提供。注:以上内容供应商须按要求进行响应。现更正为: ★1.供应商须保证所投产品及相关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此义务不因项目验收合格、质保期届满或采购人支付全部款项而免除。 ★2.若本采购文件中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与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即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认证证书,实施优先或强制采购。 ★3.供应商须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在响应文件中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本采购文件未明确但与项目履约相关的事项,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依法另行约定,约定内容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5.本项目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府采购监管要求执行。 ★6.属于计量设备的产品须提供计量检测报告,供货时与其它检测报告一并提供。 ★7.设备出厂日期距离供货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注:以上内容供应商须按要求进行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江县妇幼保健院(通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通江县妇女儿童医院、通江县诺江镇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高明大道1333号

联系方式: 0827-7233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通江县通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0号江与城一期3栋2楼3号

联系方式: 0827-3230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0827-3230633

通江县通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7日

内容提要

通江县妇幼保健院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更正获取文件截止日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新增其他要求。

关键信息

  • 更正获取文件截止日期为2026-09-1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09
  • 新增知识产权、节能环保、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要求
  • 设备出厂日期距离供货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保证所投产品及相关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 若本采购文件中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与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
  • 供应商须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在响应文件中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
  • 本采购文件未明确但与项目履约相关的事项,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依法另行约定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9087f0bf-c1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