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411202500054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4112025000543
二、项目名称: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陕西十月文物保护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曲江新区汇新路以东曲江国际金融中心第1幢1单元17层11706号房
被投诉人:四川坤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144号(凯悦帝景后门旁边)
被投诉人:凉山彝族自治州博物院
地址:西昌市西门坡街37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坤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凉山彝族自治州博物院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三次)(N5134112025000543),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30 日。
投诉事项1:磋商小组专业配置与项目采购需求不匹配,代理机构违法转嫁举证责任。
投诉事项2:全部有效供应商非价格评分项满分属于评审异常,无专项对比说明,关键评审档案缺失。
投诉事项3:成交供应商报价触发低价审查阈值,未开展实质性核查,质疑答复法律适用错误。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凉山州财政局
2026年09月17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7ee6bdf-b7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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