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85202600014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852026000142
二、项目名称:射洪坝蜀阳路幼儿园教学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长市维仪教学仪器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千秋街道新河北路2 号北向南第13间门面
被投诉人:简阳市教育局
地址:四川省简阳市简城街道新民街277号
被投诉人: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印鳌路159号
四、基本情况
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简阳市教育局射洪坝蜀阳路幼儿园教学设备设施采购项目(N5101852026000142),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7 月 14 日。
投诉事项1: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在招标文件中存在重复扣分的情况,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技术参数中使用的标准属性错误,限制无依据,严于国标,以不合理的参数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简阳市财政局
2026年09月21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fb79156-e5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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