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312026000075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312026000075
二、项目名称:2026年执法用车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华蓥市鑫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华蓥市双河街道办事处广华大道383号
被投诉人:蒲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
被投诉人:蒲江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朝阳大道196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中鑫兴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区宝耳路2号
四、基本情况
蒲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蒲江县公安局本级2026年执法用车采购项目(N5101312026000075),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7 月 27 日。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对投诉人的质疑答复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产品(长城牌CC1030QA02J型多用途货车)不满足询价通知书第三章技术要求中“★第15、车辆其他配置”带“★”的实质性要求“疲劳驾驶提醒”,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被投诉人错误采信第一中标候选人“加装说”的辩解,将“加装功能”等同于“原厂配置”,严重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蒲江县财政局
2026年09月23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bbfb51db-57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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