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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白牙市镇石溪河源头风险管控综合治理项目

东安县白牙市镇石溪河源头风险管控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规模约6593.18万元,工期240天,2026-11-20开工,2027-07-18竣工。

招标公告湖南省水利工程截止 2026-10-28 00: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9
投标截止2026-10-28 00:00
开标时间2026-11-19 17:30:00
所属地区湖南省 · 永州市
采购人东安县白牙市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湖南金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6593.18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水利工程
信息来源湖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240天
采购人地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东安县白牙市镇女英路与官田路交汇处
项目联系人陈禹坤 19918209886
联系电话19918209886

公告正文

东安县白牙市镇石溪河源头风险管控综合治理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东安县白牙市镇石溪河源头风险管控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东安县白牙市镇石溪河源头风险管控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东发改(2026)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安县白牙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招标人为 东安县白牙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金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实施方案设计及审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东安县白牙市镇石溪河源头风险管控综合治理项目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东安县白牙市镇石溪河源头风险管控综合治理项目 ;

2.2 建设地点: 白牙市镇石溪河村 ;

2.3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1)截排水系统:为尽量减少地表径流进入到石溪河锰矿区渗入到地下与废渣接触析出重金属,拟在石溪河锰矿区四周形成矿区整体截洪沟系统,矿区场地内四周建截洪沟尺寸为1000x1000mm、800x800mm,总长度约7235.84m;场地外修建截洪沟,尺寸为1000x1000mm,总长度约538m;场地内表面修建排水沟,排水沟尺寸为400x400mm,总长度约3194.02m,并在渣库下游出水口设置容积为50 m³两级沉砂池。

(2)废渣成矿改良直接植被修复治理工程:对本项目2个废渣集中堆放区(废渣集中堆放区1#、废渣集中堆放区2#)、渣库以及4处矿区裸露区域(矿区裸露区域1#、矿区裸露区域2#、矿区裸露区域3#、裸露崖壁II区)进行治理,废渣治理总量1132000 m³。对场地进行必要的场地整形,以不积水、安全稳定为目标,并采用“废渣成矿改良直接植被修复治理技术”开展修复,共修复面积为221501.59m²(表面积),该技术主要包括微生物成矿防渗、原位基质改良、直接植被修复固定、植被养护等工艺。

(3)高性能生态基材喷播治理工程:对裸露崖壁I区采取“高性能生态基材喷播技术”进行修复,修复面积约24174.48m2(表面积)。

(4)废水治理工程:对渣库废水12000 m³进行原位中和处理,并建设应急池种植水生植物;对子岭治理项目西北侧水塘及坑塘水共32962 m³污染水进行原位中和处理;对矿区渗水采取“微生物硫化矿化处理技术”进行治理,治理周期3年。排放限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及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5)底泥整治工程:对污染水塘底泥11085m³进清挖干化处理后运输至渣库统一管控;对沟渠1、沟渠2底泥2136.2m³清挖运输到渣库统一管控,对沟渠3底泥清335.4m³挖干化处理后运输至渣库统一管控。

(6)附属工程:共设置6口地下水监测井,建设临时道路2237m,设置车辆清洗系统1套。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指标勾选)。

(设计指标)污染修复工程:

其他生态修复工程投资额6593.18万元;

污染土壤工程投资额6593.18万元;

(施工指标)环保工程:

其他生态修复工程投资额6593.18万元;

污染土壤工程投资额6593.18万元;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5 工期要求: 240 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 2026-11-20 ,

计划合同竣工(完工/交工)日期: 2027-07-18 , 其中设计总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总工期 21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 业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合格工程标准 。

2.7 其他:/ 。

3. 招标范围

(1)截排水系统:为尽量减少地表径流进入到石溪河锰矿区渗入到地下与废渣接触析出重金属,拟在石溪河锰矿区四周形成矿区整体截洪沟系统,矿区场地内四周建截洪沟尺寸为1000x1000mm、800x800mm,总长度约7235.84m;场地外修建截洪沟,尺寸为1000x1000mm,总长度约538m;场地内表面修建排水沟,排水沟尺寸为400x400mm,总长度约3194.02m,并在渣库下游出水口设置容积为50 m³两级沉砂池

(2)废渣成矿改良直接植被修复治理工程:对本项目2个废渣集中堆放区(废渣集中堆放区1#、废渣集中堆放区2#)、渣库以及4处矿区裸露区域(矿区裸露区域1#、矿区裸露区域2#、矿区裸露区域3#、裸露崖壁II区)进行治理,废渣治理总量1132000 m³。对场地进行必要的场地整形,以不积水、安全稳定为目标,并采用“废渣成矿改良直接植被修复治理技术”开展修复,共修复面积为221501.59m²(表面积),该技术主要包括微生物成矿防渗、原位基质改良、直接植被修复固定、植被养护等工艺。

(3)高性能生态基材喷播治理工程:对裸露崖壁I区采取“高性能生态基材喷播技术”进行修复,修复面积约24174.48m2(表面积)。

(4)废水治理工程:对渣库废水12000 m³进行原位中和处理,并建设应急池种植水生植物;对子岭治理项目西北侧水塘及坑塘水共32962 m³污染水进行原位中和处理;对矿区渗水采取“微生物硫化矿化处理技术”进行治理,治理周期3年。排放限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及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5)底泥整治工程:对污染水塘底泥11085m³进清挖干化处理后运输至渣库统一管控;对沟渠1、沟渠2底泥2136.2m³清挖运输到渣库统一管控,对沟渠3底泥清335.4m³挖干化处理后运输至渣库统一管控。

(6)附属工程:共设置6口地下水监测井,建设临时道路2237m,设置车辆清洗系统1套。 。(系统从招标项目中填写的信息自动获取,仅可填写招标范围及内容,所填写的招标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1)施工资质条件: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备 /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牵头单位具有 [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二级 及以上] 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 [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二级 及以上] 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2)设计资质条件: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污染修复工程甲级] 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或者 具有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4)拟任 设计负责人 具备:

(5)拟任 施工负责人 具备: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且无在建工程。

( 6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外另需配备 1 人

①拟任 安全员 具有 具有住建或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②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 / 预算员等岗位的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到岗履职,投标时无需提供其他人员的具体资料。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配备的人员均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

4.3 入围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近8年内,完成过一个污染修复工程污染土壤工程投资额不少于3296.59万元的业绩 + 50 % (规模比例)+工程类别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设计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5年,技术复杂、特殊结构、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8年。)

施工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近8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污染土壤工程投资额不少于3296.59万元的污染修复工程的业绩 + 50 % (规模比例)+工程类别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5年,技术复杂、特殊结构、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8年。)

4.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4.6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 版本。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发包人要求、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2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和 / 上发布。

9. 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0731-84807016 。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东安县白牙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东安县白牙市镇女英路与官田路交汇处

联 系 人: 陈禹坤

电 话: 19918209886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金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曲河街道铁塔路1-5

项目负责人: 唐丽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 蒋小友、于慧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13397627400

传 真: 0746-8520331

电子邮件: 3101830664@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地 址: 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舜皇大道142号

电 话: 0746-421249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金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26-10-19

内容提要

东安县白牙市镇石溪河源头风险管控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规模约6593.18万元,工期240天,2026-11-20开工,2027-07-18竣工。

关键信息

  • 预算约6593.18万元,工期240天,2026-11-20开工,2027-07
  • 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污染修复工程投资额不少于3296.59万元
  • 接受联合体投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 评标办法: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2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环保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 近8年内完成过污染修复工程投资额不少于3296.59万元的业绩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hnsggzy.com/#/resources/transactionDetail/environmental_project?bid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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