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61057号】郏县农业农村局郏县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郏县农业农村局采购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预算0元,2026年11月17日截止投标,同日开标
公告正文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7日 至 2026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pds.gov.cn/)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绿色采购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我单位(招标人)严格按照平财购【2021】46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5.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7.监督部门:郏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515280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郏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郏县紫云路与行政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方式:0375-5182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超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二路北侧,郑港五街东侧3号楼1单元9层908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方式:0371-63315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方式:0371-63315255
内容提要
郏县农业农村局采购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预算0元,2026年11月17日截止投标,同日开标
关键信息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资格后审
-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 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原始公告:https://ggzy.fgw.henan.gov.cn/tradeInformationDetail/127542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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