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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新县林场(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国有新县林场(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2026.11.04 16:31:01 | 采购人:国有新县林场(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 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公告 | 河南 |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4
所属地区河南省
采购人国有新县林场(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政务采购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县磋商采购-2026-11

2、采购项目名称:国有新县林场(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1月0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新县磋商采购-2026-11-1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30号450,000.00元评审总得分:96.09分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刑晓航、石红丽、邹云(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附表费率,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7,6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监督单位: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76-2980510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有新县林场(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新县连康路1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0376-2986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联系人:张晓梅

联系方式:13303767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梅

联系方式:13303767757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cjgg/202611/t20261104_27619682.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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