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新县林场(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国有新县林场(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2026.11.04 16:31:01 | 采购人:国有新县林场(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 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公告 | 河南 |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县磋商采购-2026-11
2、采购项目名称:国有新县林场(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1月04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新县磋商采购-2026-11-1 | 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30号 | 45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6.09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刑晓航、石红丽、邹云(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附表费率,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7,6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监督单位: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76-2980510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有新县林场(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新县连康路1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0376-2986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联系人:张晓梅
联系方式:13303767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梅
联系方式:13303767757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cjgg/202611/t20261104_27619682.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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