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社会面治安监控线路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采购社会面治安监控线路租赁服务,预算131.04万元,服务期2年,投标截止2025-12-01 14: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社会面治安监控线路租赁服务 JSZC-320891-JZCG-G2025-002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12-01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891-JZCG-G2025-0022
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社会面治安监控线路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 131.0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31.04万元。
采购需求:
社会面治安监控线路租赁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项目采购需求 ”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有效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必须清晰可见)
3.投标人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CA电子签章,格式见示范格式三)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加盖CA电子签章,格式见示范格式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 .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 .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 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线路点位清单需到采购人处领取,用完务必退还。联系人:薛警官电话:18305234685 。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0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级
单位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路26号
联系人:薛警官
联系电话:18305234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淮安市迎宾大道26号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人:方雨轩
联系电话:89080796、13915102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雨轩
电话:89080796、13915102301
内容提要
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采购社会面治安监控线路租赁服务,预算131.04万元,服务期2年,投标截止2025-12-01 14:30。
关键信息
- 预算131.04万元
- 服务期2年
- 投标截止2025-12-01 14:30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 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 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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