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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采购公告

睢宁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预算500万元,12个月配送期限,投标截止2025-12-03 09:10

招标公告江苏省农业农村截止 2025-12-03 09:1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2
投标截止2025-12-03 09:10
开标时间2025-12-03 09:10:00
所属地区江苏省
采购人睢宁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江苏华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500万元
项目编号JSZC-320324-JSHD-G2025-0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12个月
采购人地址睢宁县永盛路1号
项目联系人宋文祥
联系电话183617457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睢宁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JSZC-320324-JSHD-G2025-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12-03 09:1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24-JSHD-G2025-0001

项目名称:睢宁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预算金额: 5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00万元

采购需求:

配送品类为粮油、禽蛋、调味品、佐料、食用原材料及冷冻食品等,具体包含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粮油类、干调类等物品的采购及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 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是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

方式: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03 09:1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09:10)前。

2、2025年11月19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5年11月19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华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人:宋文祥

联系电话:18361745727

地址:江苏省睢宁县文学南路南苑小区西门南侧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此项目是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e349c17d-551a-4365-bf01-a69eafc5f2dd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睢宁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睢宁县永盛路1号

联系人:朱丛

联系电话:15050067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文峰路一号

联系人:宋文祥

联系电话:18361745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文祥

电话:18361745727

内容提要

睢宁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预算500万元,12个月配送期限,投标截止2025-12-03 09:10

关键信息

  • 预算500万元
  • 12个月合同履行期
  • 截止时间2025-12-03 09:10
  • 需满足政府采购法基本资格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基本资格要求
  • 未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
  •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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