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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民政局民政机关食堂劳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玄武区民政局食堂劳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预算72万元,三年合同期,11月28日截止。

招标公告江苏省市政工程截止 2025-11-28 14: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7
投标截止2025-11-28 14:00
开标时间2025-11-28 14:00:00
所属地区江苏省 · 南京市
采购人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
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72万元
项目编号JSZC-320102-HCZB-C2025-001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所属行业市政工程
信息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三年(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采购人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87号
项目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1762527788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玄武区民政局民政机关食堂劳务采购项目 JSZC-320102-HCZB-C2025-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11-28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02-HCZB-C2025-0010

项目名称:玄武区民政局民政机关食堂劳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4万元/年

采购需求:

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一家供应商承接本项目,旨在承担玄武区民政局机关食堂服务和保障工作,为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机关现有的工作人员和临时人员约 50人提供膳食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合同周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视其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型(含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属行业:餐饮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其它: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11-28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2025-11-28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100号第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2.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 “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87号

联系人:徐鹏

联系电话:836820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100号六楼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17625277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工

电话:17625277888

内容提要

玄武区民政局食堂劳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预算72万元,三年合同期,11月28日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72万元
  • 三年合同期
  • 11月28日截止
  • 竞争性磋商
  • 面向中小型企业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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