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宣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预算787500元,询价方式,2026年10月26日截止。
公告正文
宣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宣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ggzyjy.xuanche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网上不见面开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CS-CG-XJ-2026006
项目名称:宣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787500 元
最高限价: 787500 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6 年 10 月 20 日 17 时至 2026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30 分(询价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以下不再赘述)
3. 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 8:00-12:00 , 14:30-17:30 )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 0563-2616639 。
4.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2. 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1. 时间: 2026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标段(包别)划分: 1 个包。
2. 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 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4. 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5. 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6. 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如中小企业有质疑,可以于本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方式提出询问或质疑。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规定执行。
7. 供应商关于电子招投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服务指南 - 服务规范 - 《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服务指南 - 服务规范 - 《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供应商操作手册》。
8. 本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宣城市鳌峰东路 180 号
联系方式: 0563-271556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宣城市梅园路 52 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6 楼
联系方式: 0563-301300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谷工
电 话: 0563-2715562 、 0563-3013273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内容提要
宣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预算787500元,询价方式,2026年10月26日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787500元
- 询价方式
- 2026年10月26日截止
- 全流程电子化采购
- 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xjgg/202610/t20261021_27530833.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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