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关于医用液氧供应及瓶装气体充装服务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9-SZWK-C2025-0527 二、项目名称:医用液氧供应及瓶装气体充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上海佳宸熙医用气体有限公司 91310117MADCH87Q3F 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JSZC-320509-SZWK-C2025-0527
二、项目名称:医用液氧供应及瓶装气体充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1 | 上海佳宸熙医用气体有限公司 | 91310117MADCH87Q3F | 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繁公路199弄16号-313 | 100(均分制) | 229038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医用液氧供应及瓶装气体充装服务
服务范围:
1、医用液氧供应
| 序号 | 品名及规格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2年 预估 数量) |
| 1 | 医用液态氧 | 纯度: ≥99.5%。(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 | 吨 | 2000 |
| 以上采购数量为采购人的预估量,具体以采购周期内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量为准(按实结算) |
2、瓶装气充装服务清单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纯度 | 数量 (瓶) | 备注 |
|---|---|---|---|---|---|---|
| 1 | 医用氧 1 | 5L | 瓶 | 99.50% | 50 00 | 为医用氧气智能瓶(铝瓶),超高压充装,可直接接管治疗患者 |
| 2 | 医用氧 2 | 2L | 瓶 | 99.50% | 100 | 为医用氧气智能瓶(铝瓶),超高压充装,可直接接管治疗患者 |
| 3 | 医用氧 3 | 10L | 瓶 | 99.50% | 200 | |
| 4 | 医用氧 4 | 40L | 瓶 | 99.50% | 240 | |
| 5 | 高纯二氧化碳 | 40L | 瓶 | 99.995% | 440 | |
| 6 | 二氧化碳 | 10L | 瓶 | 99.99% | 20 | |
| 7 | 高纯氮 | 40L | 瓶 | 99.999% | 100 | |
| 8 | 液氮 | 10L | 瓶 | 根据实际需求而定 | 240 | |
| 9 | 高纯氩 | 5L | 瓶 | 99.999% | 40 | |
| 10 | 医用混合气体 | 40L | 瓶 | 0.3%C2H2+0.3%CH4+0.3%CO+21%O2+78.1%N2 | 10 | |
| 11 | 医用氧 5升铝瓶租金 | 预估 20瓶/天 | 730天 | |||
| 12 | 医用氧 2.5升铝瓶租金 | 预估 5瓶/天 | 730天 | |||
| 13 | 医用 10升铝瓶租金 | 预估 10瓶/天 | 730天 | |||
| 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采购周期内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量为准(按实结算) |
服务要求:
1. 送货要求: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送货,确保紧急情况下 2 小时内配送到位、一般情况下 24 小时配送到位。
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药品生产经营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流程,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范。
3. 投标人提供的供气设备须符合 GB50751-2012 要求,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
服务时间:两年(具体以合同起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东华、石胜江、陈美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其收取标准为:以预算金额为基准, 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万-1000万以0.8% ,1000万-5000万以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
服务费金额3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芦荡路2666号
联系人:钮晓丽
联系电话:0512-82881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沈超、吕兆莉
联系电话:0512-69165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超、吕兆莉
电话:0512-6916561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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