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豫新街道办事处(本级)宿豫区豫新街道智慧社区二期项目 【宿豫区豫新街道智慧社区二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豫新街道办事处(本级)宿豫区豫新街道智慧社区二期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项目信息采购人: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豫新街道办事处(本级)项目名称:宿豫区豫新街道智慧社区二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宿豫区豫新街道智慧社区二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92.
公告正文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豫新街道办事处(本级)宿豫区豫新街道智慧社区二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豫新街道办事处(本级)
项目名称:宿豫区豫新街道智慧社区二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宿豫区豫新街道智慧社区二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92.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宿豫区豫新街道智慧社区项目第一期由旭奇数据技术(无锡)有限公司开发,并已经在豫新街道投入应用2年以上,取得了良好的实际应用效果;本项目需依赖宿豫区豫新街道智慧社区项目第一期的系统架构和核心功能,进行二期新业务需求的扩展和升级优化,拓展升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应用场景,形成覆盖全域的豫新街道智慧社区平台,面向打造全街道、全部门使用。鉴于平台扩展性和服务延续性,为保障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兼容性以及服务配套需求,因此,从该公司进行采购才能满足此需求,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与旭奇数据技术(无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旭奇数据技术(无锡)有限公司
地址:江阴市长江路777号1号楼2005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MA2TX2P44U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10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论证专业人员专家一:李军高级工程师宿迁市气象局、专家二:何江伟工程师宿迁市航道管理处、专家三:朱启富高级工程师中国联通宿迁市分公司、专家四:罗淮高级工程师宿迁中学、专家五:孙家松经济师宿迁市民政局;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10日17:30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李迅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豫新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15150772227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1016号
联系电话:0527-84465519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六、附件(见附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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