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清河头乡人民政府2026年濮阳县清河头乡吴堤口村秸秆利用设备购置项目-成交公告
濮阳县清河头乡人民政府秸秆利用设备购置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采购项目编号:濮财县磋商采购-2026-19 | ||||||
| 2、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县清河头乡人民政府2026年濮阳县清河头乡吴堤口村秸秆利用设备购置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2日 | ||||||
| 5、评审日期:2026年10月23日 | ||||||
| 二、成交情况 |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E4109005080D05115001001 | 购置玉米双收割机一台、秸秆打捆机一台、拖拉机一台 | 濮阳县大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 濮阳县106国道与帝舜大道交叉口南200米路东 | 494,8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9.33分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1 | 0 | 0 | 0 | 0 | 0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瑞、王学锋、邵磊轩(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8,411.6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濮阳县清河头乡人民政府
地址:濮阳县清河头乡
联系人:肖志杰
联系方式:17839305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普庆路6号玖号公寓1号楼4单元7层701室
联系人:刘帅
联系方式:17739362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帅
联系方式:17739362275
内容提要
濮阳县清河头乡人民政府秸秆利用设备购置项目成交公告
关键信息
- 濮阳县清河头乡人民政府秸秆利用设备购置项目成交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cjgg/202610/t20261026_27560349.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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