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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61054】平顶山市移动污染源防治中心燃油燃气货车执法设备购置项目(二次)B包-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移动污染源防治中心燃油燃气货车执法设备购置项目B包公开招标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6
所属地区河南省
采购人平顶山市移动污染源防治中心
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能源电力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移动污染源防治中心燃油燃气货车执法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6日08时4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6-173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移动污染源防治中心燃油燃气货车执法设备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360,000.00元
最高限价:136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平公资采20261054号-2平顶山市移动污染源防治中心燃油燃气货车执法设备购置项目(B包)64000064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采购内容:14套便携式不透光烟度计和14套便携式氮氧化物快速检测仪的采购. 安装. 调试. 验收. 培训. 质保期内服务与设备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及地方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供货. 安装. 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正路中段。

(5)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时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

(2) 本项目落实本国产品标准,采购产品为国产产品。

(3) 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依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 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若有不良记录,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7日 至 2026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潜在投标人获取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获取。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index.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fwzn/index.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 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 投诉将不予受理。

3.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财政局,联系方式:0375-262759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移动污染源防治中心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公正路中段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0375-3997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胡同1号10幢1层151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方式:13525391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方式:13525391333

内容提要

平顶山市移动污染源防治中心燃油燃气货车执法设备购置项目B包公开招标

关键信息

  • 预算/截止/资格/交付期/特殊要求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610/t20261026_27561156.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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