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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粮食烘干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采购粮食烘干机,预算180万元,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截止日期为2026-01-05 09:30,在苏采云系统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公告江苏省农业农村截止 2026-01-05 09: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1
投标截止2026-01-05 09:30
开标时间2026-01-05 09:30:00
所属地区江苏省 · 宿迁
采购人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江苏庆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180万元
项目编号JSZC-321311-JSQZ-G2025-004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采购人地址来龙镇府前街38号
项目联系人张梦
联系电话1525077361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粮食烘干机采购项目 JSZC-321311-JSQZ-G2025-004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01-0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311-JSQZ-G2025-0041

项目名称: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粮食烘干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80万元,超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粮食烘干机采购项目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

3.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非中小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0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0527-84465519 。

2. “ CA ”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 CA 。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 CA 全省通用。宿迁地区 CA 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 18762803891 。

3. 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0527-84225125 、 0519-86722806 。

4. 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

5. 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本级)

单位地址:来龙镇府前街38号

联系人:王踩弟

联系电话:18936912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庆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洞庭湖路87号203室

联系人:张梦

联系电话:15250773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梦

电话:15250773616

内容提要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采购粮食烘干机,预算180万元,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截止日期为2026-01-05 09:30,在苏采云系统递交投标文件。

关键信息

  • 预算18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声明函
  • 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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