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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民政局关于高邮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084-JZCG-G2025-00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邮市民政局关于高邮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采购需求 六、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3
所属地区江苏省
采购人高邮市民政局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1084-JZCG-G2025-00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邮市民政局关于高邮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2-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六、考核及服务费支付方式“1、第一种:合同签订,甲方自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30%的预付款。乙方正式开展服务后,当年第五个月按服务进度支付当年第一季度的款项(扣除预付款),从第三季度开始每季度支付上季度款项。

第二种:乙方自愿放弃预付款,合同签订,乙方正式开展服务后,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支付上季度款项。

以上款项甲方自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以上两种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自行组织开展内部监管工作,人员配置分内勤和外勤人员,并自备巡查车辆,每天下午19:30点前将当日服务情况统计上报民政综合监管平台。甲方依托高邮民政综合监管平台和随机抽查等监管方式参与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质量监督和信息反馈。

2、甲方以运营管理、服务质量、社会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依据高邮民政综合监管平台和日常监管结果,对中标供应商采用百分制打分进行考核。考评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甲方按实际工单服务费总额的90%结算服务费;得分90分以下每扣减1分,按已服务工单总额扣减1%。

3、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考核测评管理,乙方连续两个月得分低于75分,对其进行约谈,并要求其出具整改方案;连续三个月得分低于75分,责令其停工至整改完成;乙方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在我市3家供应商中排名倒数第一且年服务满意度低于90%的,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该标段实施重新招标或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乙方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乙方。

4、经调查核实被认定为虚假工单,每发现1例,扣除当月总工单费用的10%;每发现2例,扣除当月总工单费用的50%;每发现3例及以上,扣除当月工单全部费用,落实整改,次月仍有虚假工单,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合同。”

现更正为:

“1、第一种:合同签订,甲方自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30%的预付款。乙方正式开展服务后,当年第五个月按服务进度支付当年第一季度的款项(扣除预付款),从第三季度开始每季度支付上季度款项。

第二种:乙方自愿放弃预付款,合同签订,乙方正式开展服务后,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支付上季度款项。

以上款项甲方自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以上两种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自行组织开展内部监管工作,人员配置分内勤和外勤人员,并自备巡查车辆,每天下午19:30点前将当日服务情况统计上报民政综合监管平台。甲方依托高邮民政综合监管平台和随机抽查等监管方式参与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质量监督和信息反馈。

3、经调查核实被认定为虚假工单,每发现1例,扣除当月总工单费用的10%;每发现2例,扣除当月总工单费用的50%;每发现3例及以上,扣除当月工单全部费用,落实整改,次月仍有虚假工单,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合同。”

更正日期: 2025-12-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高邮市民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扬州市高邮市中山路362号

联系人:周玲

联系电话:0514-80950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单位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

联系人:杨思磊王琦

联系电话:0514-84651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思磊王琦

电话:0514-8465131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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