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设备更新项目二的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设备更新项目二公开招标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设备更新项目二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8日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6]-00053号-JLZHZB202610161
项目名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设备更新项目二
预算金额(元): 38300000
最高限价(元): 7000000,5400000,3600000,7200000,4000000,5200000,2400000,800000,2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设备更新项目二(一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 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纯电动压缩式垃圾车7台+抛雪机2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设备更新项目二(二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 5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平头柴油自卸汽车9台+10台13立方撒布机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设备更新项目二(三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 3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平头柴油自卸汽车6台+2台抛雪机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设备更新项目二(四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 7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平头柴油自卸汽车12台+15个清扫滚刷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设备更新项目二(五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 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装载机8台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设备更新项目二(六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 5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装载机(新能源)13台
备注:
标项七
标项名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设备更新项目二(七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 2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挖掘机2台+5个清扫滚刷
备注:
标项八
标项名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设备更新项目二(八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 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推土机1台
备注:
标项九
标项名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设备更新项目二(九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 2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多用途货车18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4、5、6、7、8、9,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3.1一标段至六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整车)。
七标段至八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整车)。
3.2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招标共9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在当前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人,则其后续标段的投标无效,不参与评标,以此类推。若后续标段参与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个,该标段重新招标。);标项23.1一标段至六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整车)。
七标段至八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整车)。
3.2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招标共9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在当前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人,则其后续标段的投标无效,不参与评标,以此类推。若后续标段参与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个,该标段重新招标。);标项33.1一标段至六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整车)。
七标段至八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整车)。
3.2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招标共9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在当前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人,则其后续标段的投标无效,不参与评标,以此类推。若后续标段参与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个,该标段重新招标。);标项43.1一标段至六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整车)。
七标段至八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整车)。
3.2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招标共9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在当前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人,则其后续标段的投标无效,不参与评标,以此类推。若后续标段参与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个,该标段重新招标。);标项53.1一标段至六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整车)。
七标段至八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整车)。
3.2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招标共9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在当前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人,则其后续标段的投标无效,不参与评标,以此类推。若后续标段参与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个,该标段重新招标。);标项63.1一标段至六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整车)。
七标段至八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整车)。
3.2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招标共9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在当前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人,则其后续标段的投标无效,不参与评标,以此类推。若后续标段参与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个,该标段重新招标。);标项73.1一标段至六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整车)。
七标段至八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整车)。
3.2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招标共9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在当前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人,则其后续标段的投标无效,不参与评标,以此类推。若后续标段参与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个,该标段重新招标。);标项83.1一标段至六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整车)。
七标段至八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整车)。
3.2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招标共9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在当前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人,则其后续标段的投标无效,不参与评标,以此类推。若后续标段参与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个,该标段重新招标。);标项93.1一标段至六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整车)。
七标段至八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整车)。
3.2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招标共9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在当前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人,则其后续标段的投标无效,不参与评标,以此类推。若后续标段参与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个,该标段重新招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至 2026年11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16: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8日 10: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8日 10:00
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经开采购中心]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发布,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莆田路333号
联系方式: 18143056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新里中央公馆B区1723室
联系方式: 17390045613
项目联系人: 董中伟、李坤
初审: 李坤
复审: 董中伟
终审: 宋智泉
附件信息:
内容提要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设备更新项目二公开招标
关键信息
- 预算/截止/资格/交付期/特殊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空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610/t20261026_27562682.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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