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全省统一医保信息系统运维管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000-JSHC-G2026-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全省统一医保信息系统运维管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1-16 二、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1000-JSHC-G2026-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全省统一医保信息系统运维管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1-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现对采购文件第二章中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做相应更正。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26.1.10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要求相关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现更正为:
26.1.10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
(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4%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更正日期: 2026-01-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
联系人:梁明辉
联系电话:0514-80303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南路86号中海金钻7楼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14-86884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514-8688456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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