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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二季度-2027年一季度南京市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二季度-2027年一季度南京市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JSZC-320100-NJXY-G2026-001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29 08: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8
所属地区江苏省 · 南京市
项目预算1370万元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6年二季度-2027年一季度南京市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JSZC-320100-NJXY-G2026-001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04-29 08: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00-NJXY-G2026-0010

项目名称: 2026年二季度-2027年一季度南京市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预算金额: 1370.000000万元(采购包1:200.000000万元;采购包2:180.000000万元;采购包3:160.000000万元;采购包4:145.000000万元;采购包5:135.000000万元;采购包6:120.000000万元;采购包7:115.000000万元;采购包8:110.000000万元;采购包9:105.000000万元;采购包10: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0%

采购需求:

1.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1.1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为确保南京市食品安全抽检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2026 年二季度 -2027 年一季度南京市食品安全抽检服务任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本招标项目的最小招标单位为采购包,按每个采购包进行投标、评标。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做特别标注或说明即适用所有采购包。

1.2 预算金额

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 1370 万元,共计分设 10 个采购包,各采购包预算金额请见招标文件中“项目采购包明细与采购包预算金额”。

1.3 项目采购包明细与采购包预算金额

采购包号各采购包预估批次数(批次)各采购包预算金额 ( 万元,均包 含样品购置费 )
11780200
21630180
31450160
41315145
51225135
61090120
71050115
81010110
9970105
10930100

备注:( 1 )抽检任务包括生产环节抽检、流通环节抽检、餐饮环节抽检、食用农产品和网络抽检及专项抽检。

( 2 )上述采购包明细中各采购包的批次数是采购人根据工作计划初步测算的结果,实际履约时的批次数由采购人根据工作任务动态调整。

( 3 )在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原则和基准价格的前提下,实际履约过程中当每个采购包实际结算支付的所有费用总金额达到该采购包预算金额时,采购人不再安排抽检任务批次;在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原则和基准价格的前提下,实际履约过程中当每个采购包采购人分配的抽检任务批次数已达该采购包批次数,但实际结算支付的所有费用总金额尚未达到该采购包预算金额时,采购人将继续安排抽检任务批次,抽检类型由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自主安排,直至实际结算支付的所有费用总金额达到该采购包预算金额为止。

2. 计价原则、报价规则和最高限价

( 1 )本次报价每个采购包均以基准价格表中的所有产品和环节检测费用基准价格为基准价,以( 1- 优惠率) =100% 为最高限价,供应商在每个采购包的报价表中对所有产品和环节检测费用报一个统一的优惠率(以百分比表示,优惠率 = (产品和环节的检测费用基准价 - 供应商相应产品和环节的检测费用实际报价) / 产品和环节的检测费用基准价 × 100% ,中标后按基准价格 × ( 1- 优惠率)计算按产品和环节检测费用的结算单价)。(例: A 产品或环节单价基准价为 100 元 / 批次,某投标供应商拟报价 92 元 / 批次,则折扣率为 92% ,优惠率应为 8% ,某投标供应商以此优惠率填入苏采云系统作为投标报价。如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则按“基准价×( 1-8% )×数量”结算。以此类推。)

( 2 )本项目以供应商各个采购包报出的按产品和环节的检测费用统一的优惠率计算该采购包价格分。

( 3 )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可兼中,至多中一个采购包。投标多个采购包的供应商不同采购包的投标报价应一致,否则为无效报价。

( 4 )实际执行检测任务时,每批检验检测费按照产品和环节基准价格×( 1- 供应商中标优惠率)核算。

( 5 )基准价格、最高限价表

序号产品和环节基准价格 (元 / 批次,均包含样品购置费)最高限价( 1- 优惠率)
1食用农产品1600100%
2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5000
3生产环节1300
4餐饮环节1000
5流通环节和网络抽检1000

专项检验检测项目按采购人下达的具体抽检方案和计价原则确定。

3. 评审顺序

评审时按照采购包 1 、采购包 2 、采购包 …… 采购包 10 的顺序依次评审,供应商投标多个采购包的,一旦供应商确定为采购包 1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拟中标人,仍可参加后续所投采购包的评审,但即使该供应商在采购包 2 评审时总分排名第一,亦不作为拟中标候选人推荐,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递补,以此规则和顺序依次类推。

4.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 本采购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止。合同履行期限内如财政预算发生重大调整则双方可无责终止合同或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非独立法人独立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其独立参加投标并承诺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的授权书原件、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加盖CA电子公章)。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CA电子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 9 号)等文件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10

1.供应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 资质附表中的项目应包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6年版)》(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全部附表所对应的证书应为同一机构同一证书编号。正值CMA换证期间的,应提供: ①旧证复印件和技术机构向发证机关递交的换证申请相关页; ②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新证书和检测能力能在旧证有效期届满前下达并持续有效,保证资质能达到本次工作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4月17日23时59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查看公告附件链接的采购文件不代表参与投标,供应商须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苏采云”→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 →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项目参与”→“可参与项目”→“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正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详细步骤请查看并以《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为准。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4-29 08: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采购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投标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成交后的投标产品(包含相应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如专利权、版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的主张或起诉。一旦出现被主张或认定侵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带来的全部最终不利后果。

3. 本采购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②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③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④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4. 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招标,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进入苏采云系统予以登记确认。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 CA 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 025-83633744 、 025-83633743 )。

5.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 〕 5 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 )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 CA 电子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采购包10

单位名称: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158号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025-84639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层505

联系人:吉工

联系电话:025-52813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工

电话:025-52813631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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