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税务一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松江区税务一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预算180万元,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在2026年11月5日前提交响应文件。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松江区税务一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5日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7000261008139030-17387954
项目名称:
松江区税务一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1727-00009968, 1727-K00009970, 1727-K0000996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800000元
(
国库资金:18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松江区税务一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松江区税务一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 2 年(202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号
包类别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1
服务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微型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至
2026年11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电子响应文件于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020年11月)及《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二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2021年2月)的规定,本项目招响应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报价人在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观看线上直播培训回看,也可登录采购云平台查看培训操作手册或培训操作视频。
2、采购云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95763进行咨询。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 1 号
联系方式:
021-37739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502室
联系方式:
021-51537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老师
电 话:
021-51537622
潜在供应商
内容提要
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松江区税务一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预算180万元,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在2026年11月5日前提交响应文件。
关键信息
- 预算金额180万元,最高限价180万元
- 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整体预留采购份额
-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 09:00
- 合同履约期限:2年(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分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原始公告:https://www.ggzy.gov.cn/information/deal/html/a/310000/0201/20261025/0031af11e8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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