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关于总院一期及转化医用被服洗涤及租赁服务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JZCZ-G2026-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总院一期及转化医用被服洗涤及租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04-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第四章 政府采购政策“5、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0000-JZCZ-G2026-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总院一期及转化医用被服洗涤及租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4-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1 :采购文件第四章政府采购政策 “5、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本项目不涉及)”
现更正为: “5、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一、采购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 以上时(供应商需在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附件 4 投标报价明细表 ”中填写比例数值),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未填写比例数值,或比例数值未达到 80%的,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
③ 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如不提供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
④ 供应商需在《声明函》中逐一、准确填写产品名称、厂名、生产厂址三项信息(《声明函》中用斜线划除的地方无需填写),三项信息中任意一项未填写的视为该项产品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
⑤ 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在《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
附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 1) 1 ,生产厂为(厂名) 2 ,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 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 (规定比例) 3 。(产品名称 1)的(关键组件) 4 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 1)的(关键工序) 5 在中国境内完成。
2. (产品名称 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 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 (规定比例)。(产品名称 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 1)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6.用斜线划除的地方无需填写。
更正内容 2 :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 4 投标报价明细表 ”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 1 )洗涤报价
| 序号 | 条目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合计 ( 含税 ) | 人民币(大写): (¥ ) |
( 1 )租赁报价
| 序号 | 条目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合计 ( 含税 ) | 人民币(大写): (¥ ) |
注: 1、本表 “(1)洗涤报价” 合计金额 +“(1)租赁报价”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一致。
2、投标人必须按 “ 投标报价明细表 ”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现更正为: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 1 )洗涤报价
| 序号 | 条目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合计 ( 含税 ) | 人民币(大写): (¥ ) |
( 2 )租赁报价
| 序号 | 条目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合计 ( 含税 ) | 人民币(大写): (¥ ) | ||||
| 本采购包中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采购包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为 % 。 |
注: 1、本表 “(1)洗涤报价” 合计金额 +“( 2 )租赁报价 ”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一致。
2、投标人必须按 “ 投标报价明细表 ”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当采购项目中含有多种产品时,供应商未填写本采购项目中提供的实体设备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采购项目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数值的,或比例数值未达到 80%的,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更正日期: 2026-04-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本通知与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内容有冲突之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未作变更部分按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88号
联系人:曹芳
联系电话:0512-679726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纵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西路1299号万家邻里生活广场A2座10楼
联系人:王丹萍
联系电话:0512-68708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萍
电话:0512-6870837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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