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4月(第4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4月(第4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4月(第4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采购预算(万元)预计采购月份是否专门面向中…
公告正文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4月(第4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4月(第4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 1 | 镇江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 | 采购标的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苏南重点城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苏政发〔2026〕23号)文件要求,参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明确的试点政策,推进镇江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工作内容主要为: 1.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低效用地认定标准; 2.对全市低效用地上图入库,核查形成低效用地底数并常态化更新; 3.编制专项行动方案。分析全市低效用地现状和再开发潜力,研究针对性的配套政策措施,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系统梳理并明晰低效用地空间布局优化、用地结构调整及开发强度提升的具体实施路径和时序安排; 4.搭建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信息化系统; 5.形成试点案例及总结报告。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2026年8月底前编制镇江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低效用地认定标准; 2026年12月底前完成低效用地上图入库与数据库构建,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行动方案; 2027年3月底前搭建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信息化系统,有序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2027年8月底前形成试点案例和总结报告。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 150 | 2026-06 | 是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4月28日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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