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6年5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6年5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6年5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采购预算(万元)预计采购月份是否专门面…
公告正文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6年5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2026年5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 1 | 江苏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 一、项目名称:江苏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二、采购内容:采购1-3家培育机构培育,对750名“头雁”学员(由采购人组织遴选),通过线下集中授课、线上平台学习、考察互访交流、导师帮带等形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开展为期1年的培育。 三、采购要求 1.制定方案。落实《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我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工作,制定培育教学计划和管理方案,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核准。 2、线下集中培训。根据学员从事的具体产业类型和发展需求量身定制培训内容和方式,授课时长等满足农业农村部2026年通知要求。 3、线上学习。充分利用“头雁培育管理系统”开展线上学习,由培育机构指导督促学员完成线上课程。 4、考察互访交流。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学员到省级以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深度体验学习;开展学员互访、经验交流等。 5、导师帮带。为每名学员至少配备一名指导老师,加强有针对性的指导帮扶,建立长期联系机制,跟踪指导学员做大做强产业。 6、考核评价。鼓励实施单位开展特色培育模式。建立培育对象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7、测评和总结。建立培育效果评估机制,做好学员满意度等测评工作。及时报送总结等相关材料,配合做好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 | 1,500 | 2026-07 | 否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
2026年05月08日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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