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预算2550万元,2026年11月16日截止,濮阳市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乐采购招标-2026-11
2.采购项目名称: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5500000.00元
最高限价:25500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
| 1 | E4109005080D05136001001 | 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 25500000.00 | 255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南乐县农村、区域内国省道、区乡道等农村垃圾收运保洁工作,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预算控制金额:25500000.00元/年
5.4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
5.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5.6服务地点:南乐县境内;
5.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规定,给予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三 、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濮财购【2022】9号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负责信用查询,并保存查询证明(投标供应商不再提供截图),资格审查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结果应同采购文件存档。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本次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www.pysggzy.cn/)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www.py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 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温馨提醒: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增加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入口,各交易主体可以申请电子营业执照,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登录交易平台参与濮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手册见:
https://puyang.zfcg.henan.gov.cn/puyang/content?infoId=1735615200032266&channelCode=H701001”。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供应商(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注:使用IE11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供应商(供应商)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供应商(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供应商(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九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乐县人民路与光明路交叉口西侧200米
联系人:谷志凯
联系方式:17339378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9层2901室、2904室、2905室、2906室
联系人:周超懿
联系方式:16603930208
3.监督人信息
监督单位:南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地址:濮阳市南乐县昌州西路财政局
联系方式:0393-6224087
发布人: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3日
内容提要
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预算2550万元,2026年11月16日截止,濮阳市
关键信息
- 预算2550万元
- 2026年11月16日截止
- 公开招标
- 南乐县境内
- 服务期限三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原始公告:https://ggzy.fgw.henan.gov.cn/tradeInformationDetail/127494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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