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第2号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临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第2号变更公告,涉及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变更,预算未明确,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公告正文
临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第2号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临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原招标公告中第三十三标段、第三十五标段(C30混凝土一字板、挡土板预制及运输和金属设备购置及安装)资格要求,施工第五、六、九、十二、十五、十六、十七标段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相关业绩条款,以及毛渠玻璃钢地田口闸购置、运输第三十七标段、第三十八标段评标办法中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条款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变更事项
(一)资格要求变更
原招标公告中第三十三标段、第三十五标段资格要求为: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字板、挡土板、金属设备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2)生产企业需提供本标段所需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验报告(提供由具备CMA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现变更为: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字板、挡土板、金属设备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2)生产企业需提供本标段所需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验报告(提供由具备CMA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二)施工第五、六、九、十二、十五、十六、十七标段评标办法变更
1. 企业业绩(3分)
原条款:
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承担过农田水利工程类项目或与本工程类似的水利工程项目的业绩,单项合同价1000万元以上的,有一项得1分;单项合同价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的,有一项得0.5分;5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不全不得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现变更为:
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承担过农田水利工程类项目或与本工程类似的水利工程项目的业绩,单项合同价500万元以上的,有一项得1.5分;单项合同价200—500万元的,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不全不得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 项目负责人业绩(3分)
原条款: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农田水利工程类项目或与本工程类似的水利工程项目的业绩,单项合同价1000万元以上的,有一项得1.5分;单项合同价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的,有一项得1分;5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须同时提供承担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
注: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中均未载明项目经理名称,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在证明文件中载明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名称,企业内部文件无效。
现变更为: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农田水利工程类项目或与本工程类似的水利工程项目的业绩,单项合同价500万元以上的,有一项得1.5分;单项合同价200—500万元的,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须同时提供承担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
注: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中均未载明项目经理名称,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在证明文件中载明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名称,企业内部文件无效。
3. 技术负责人业绩(3分)
原条款: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业绩承担过农田水利工程类项目或与本工程类似的水利工程项目的业绩,单项合同价1000万元以上的,有一项得1.5分;单项合同价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的,有一项得1分;5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须同时提供承担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
注: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中均未载明技术负责人业绩名称,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在证明文件中载明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名称,企业内部文件无效。
现变更为: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业绩承担过农田水利工程类项目或与本工程类似的水利工程项目的业绩,单项合同价500万元以上的,有一项得1.5分;单项合同价200—500万元的,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须同时提供承担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
注: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中均未载明技术负责人业绩名称,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在证明文件中载明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名称,企业内部文件无效。
(三)毛渠玻璃钢地田口闸购置、运输第三十七标段、第三十八标段评标办法变更
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11分)
原条款:
(1)2023年1月至今的类似业绩供货合同,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有一项得2分;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
(2)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网站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得1分,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的得0.7分,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得0分。对于未参与过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的参建单位,信用等级可参照B级参建单位信用得分执行;未提供真实的信用等级评价情况,视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
现变更为:
(1)2023年1月至今的类似业绩供货合同,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有一项得2分;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
若所提供业绩为非公开招标项目,无中标(成交)通知书、无中标结果公告截图的,投标文件须同时附以下材料:
①供货合同原件扫描件;
②与该合同对应的有效发票原件扫描件至少1张;
③合同委托方支付的任意一笔对应资金支付凭证原件扫描件。
上述材料须能够相互印证,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网站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得1分,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的得0.7分,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得0分。对于未参与过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的参建单位,信用等级可参照B级参建单位信用得分执行;未提供真实的信用等级评价情况,视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的变更
原招标公告中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现变更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0-17 00:00 至 2026- 11-5
二、其他说明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沙路帅丰街综合办公楼B座8楼
联 系 人:刘帅
联系电话:0478-8921689
招标代理: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1栋14楼1401号、1402号、1403号、1404号、1405号
联 系 人:谌亮
联系电话:18304838932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
内容提要
临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第2号变更公告,涉及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变更,预算未明确,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关键信息
- 资格要求变更
- 评标办法变更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变更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字板、挡土板、金属设备生产企业
- 生产企业需提供本标段所需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验报告
- 企业业绩:单项合同价500万元以上的,有一项得1.5分;单项合同价200—500万元的,有一项得1分
-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业绩:单项合同价500万元以上的,有一项得1.5分;单项合同价200—500万元的,有一项得1分
原始公告:https://ggzyjy.nmg.gov.cn/jyxx/index_24.html?id=da5da1f3-55bf-42f4-ac75-c1cc220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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