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JNFJ2600545-02SG-GYa01工程施工总承包最高限价公示

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侧人才培养创新区整体修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最高限价公示,预算933万元,投标截止2026-11-09 09:00

采购预告江苏省教育培训截止 2026-11-09 09:00
信息类型采购预告
发布时间2026-10-24
投标截止2026-11-09 09:00
所属地区江苏省
采购人&&&招标人盖章位置2&&&
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预算933元
项目编号JNFJ2600545-02SG-GYa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江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梅子洲路69号
项目联系人黄菲/鲍雪婷
联系电话025-85655573/13851728099

公告正文

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最高限价公示

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003001005

JNFJ2600545-02SG-GYa01工程施工总承包最高限价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6-10-24 20:20:08

来源:南京云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6-10

原文链接

澄清修改公告

(江宁分中心) 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侧人才培养创新区整体修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NFJ2600545-02SG-GYa01

项目名称:

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侧人才培养创新区整体修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6年10月24日 20: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P12,10.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其中暂估价933元”,此处是否有误?是否应为“其中暂估价933万元(不含规费、税金)”?

回复:招标文件P12第10.2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中“其中暂估价933元”系笔误,正确表述应为:“其中暂估价9330000元”,因系统限制,此处无法填写除数字以外的内容,此处的暂估价933万元(不含规费、税金)。

2、招标文件P151,“2.施工期内主要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参照《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执行,(3)承包人材料价格风险幅度:钢材风险幅度5%,商品砼及预拌砂浆风险幅度10%。”按照[苏建价(2008)67号文]的意见,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风险幅度应为5%。商品砼是否应该和钢材一样约定,风险幅度为5%?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133页“5.1.2质量违约责任”规定“承包人的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金额为工程结算价款10%的违约罚金,违约金将在结算价款中扣除。”,依据招标文件132页“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请业主明确,如果本项目没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是否处罚工程结算价款10%的违约罚金?

招标文件132页“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管理办法》、《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评选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为既有建筑及室外配套工程进行整体修缮改造,不涉及新建扩建,无法评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请业主明确工程质量标准是否还包含“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同时,招标文件133页“5.1.2质量违约责任”规定“承包人的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金额为工程结算价款10%的违约罚金,违约金将在结算价款中扣除。”,如因“本项目无法评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违约罚金是否处罚,请业主明确?

回复:1、本项目须积极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不作为本项目质量违约条件,项目未取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相关按质论价费不予计量与支付。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5.1.2质量违约责任第一句话调整为:“本项目工程质量未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金额为工程结算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将在合同结算价中直接扣除。”

(二)澄清修改内容:

1、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已修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文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已修改,具体详见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附件中增加:附件15《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房建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6《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房建项目管理细则》(试行)、附件17《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计量支付工作规则》(2026年修订)。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9日 09:0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梅子洲路69号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89号万得大厦B栋16楼

联系人:

黄菲

联系人:

鲍雪婷

电话:

025-85655573

电话:

1385172809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025-52102011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12320100302638405F

E3201001831002791002001

内容提要

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侧人才培养创新区整体修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最高限价公示,预算933万元,投标截止2026-11-09 09:00

关键信息

  • 预算933万元
  • 投标截止2026-11-09 09:00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原始公告:https://jsggzy.jszwfw.gov.cn/jyxx/003001/003001005/20261024/0ff3e922-16ed-47d5-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