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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关于食堂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食堂服务 JSZC-320591-SZJX-C2026-003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21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7
所属地区江苏省
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
项目预算125.28万元
所属行业市政工程
信息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食堂服务 JSZC-320591-SZJX-C2026-003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07-21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91-SZJX-C2026-0034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食堂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25.2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单价)600元/人·月

采购需求:

( 1)服务范围: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5号)。

( 2)服务内容:成交单位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提供食堂运营服务。

( 3)服务要求:成交单位需保障执法大队全体人员(约174人)全年一日三餐的用餐需求,最终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午餐和晚餐标准25元/位,早餐标准8元/位,节假日不休,成交单位根据采购单位的实际用餐人数和工作要求合理安排。按时开餐,伙食调剂合理,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

( 4)人员要求: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包含以下人员:厨师长 1人,餐饮领班1人,厨工1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须包含餐饮服务管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直接下载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7-2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 2026-07-2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场地-开标室(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CA证书办理

供应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苏采云”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 “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蔚路 105号狮山科技馆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65737699。

5. 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插入 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6.电子投标(响应)准备

供应商在 “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 “ 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 、13675197356、 13675197221;

“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3914088964、18261002950。

7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8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

联系人:王岚

联系电话:18913576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

联系人:张瑾、陈丽韵

联系电话:0512-65200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瑾、陈丽韵

电话:0512-65200361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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