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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清障救援和停放保管服务的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3-SZMJ-G2026-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车辆清障救援和停放保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06-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评标标准“技术部分”中涉及的两项评审规则更正如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9
所属地区江苏省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0583-SZMJ-G2026-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车辆清障救援和停放保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6-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评标标准“技术部分”中涉及的两项评审规则更正如下:

▲车辆配备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车辆情况: 必须自有车辆至少 5辆 , 其中 专项作业车 至少 3辆 ( 至少有 1辆 专项作业车 总质量不低于 8000KG) , 普通货车核定载 重 量不低于 1400KG ; 否则车辆配备部分不得分。 1 . 每增加 1辆自有专项作业车得3分,如增加的是大、重型专项作业车,每辆得5分;每增加1辆租赁专项作业车得2分,如增加的是大、重型专项作业车每辆得3分。 2. 每增加 1辆自有货车得2分,如增加的是大、中型货车,每辆得3分;每增加1辆租赁货车得1分,如增加的是大、中型货车每辆得2分。 注: 1.如投标人配备的 车辆 同时还服务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该项基础总分减 15%,总分高于15分按15分计算,低于15分按实际计算。 2.投标文件中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及租赁协议,其中租期需涵盖项目服务期。 投标车辆必须配备行车记录仪并提供车辆已配备行车记录仪的照片(每辆车至少两张),否则该车辆不纳入得分。
▲停车场位置1停车场位置距指定地点 ,距离P: P≤5公里,得8分; 5公里<P≤10公里,得5分; 10公里<P≤15公里,得3分; 15公里以上,得1分。 注:提供高德导航显示的距离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 标段 1的指定地点为前进路白马泾路路口; 标段 2的指定地点为前进路黄河路路口; 标段 3的指定地点为前进路东城大道路口。

2.本项目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如下: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 24 日 13 :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6年07月 24 日 13 :30(北京时间)

3.其余未涉及内容不作变动,请各位投标人以更新后的招标文件为准,请知悉。

更正日期: 2026-07-0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昆山市公安局(本级)

单位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1288号

联系人:汪兴国

联系电话:0512-57702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茗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昆山市环庆路908号信息港大厦406室

联系人:李海婷

联系电话:0512-57218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婷

电话:0512-5721851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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