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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2026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县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灌南县2026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县建设项目 JSZC-320724-FXHL-X2026-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8-05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7
所属地区江苏省
项目预算220万元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灌南县2026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县建设项目 JSZC-320724-FXHL-X2026-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08-05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24-FXHL-X2026-0010

项目名称:灌南县2026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县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220.000000万元(采购包1:27.000000万元;采购包2:29.000000万元;采购包3:30.000000万元;采购包4:14.000000万元;采购包5:33.000000万元;采购包6:13.000000万元;采购包7:7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采购包1:27万元、采购包2:29万元、采购包3:30万元、采购包4:14万元、采购包5:33万元、采购包6:13万元、采购包7:74万元;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及最高单价限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

5、灌南县 2026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县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清单。

( 1 )农药

序 号名称规格登记作物防治对象最高单价限价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包 130%稻瘟酰胺·戊唑醇悬浮剂450g/瓶水稻稻瘟病55元/瓶27
采购包 248%肟菌酯·戊唑醇悬浮剂300g/瓶水稻稻曲病60元/瓶29
采购包 330%噻呋酰胺·嘧菌酯悬浮剂1000g/瓶水稻纹枯病187元/瓶30
采购包 450%氟啶虫酰胺水分散粒剂100g/瓶水稻稻飞虱29元/瓶14
采购包 515%多杀霉素·茚虫威悬浮剂200g/瓶水稻稻纵卷叶螟68元/瓶33
采购包 675%三环唑水分散粒剂250g/袋水稻稻瘟病26.5元/袋13
合计146

( 2)肥料

序 号名称最高单价限价参数指标预算金额 (万元)
采购包 7复合肥料3650 元/吨总养分 N+P 2 O 5 +K 2 O ≥ 45% , N-P-K=20-15-10 ; 产品形态:颗粒; 规格: 40kg/袋; 产品需符合 GB/T 15063-2020 高浓度复合肥料国家标准 。74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

2.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

2.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包3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

2.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包4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

2.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包5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

2.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包6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

2.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包7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

2.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采购包一至采购包六的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3.(2)采购包一至采购包六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农药)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采购包一至采购包六的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3.(2)采购包一至采购包六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农药)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采购包一至采购包六的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3.(2)采购包一至采购包六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农药)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

采购包4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采购包一至采购包六的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3.(2)采购包一至采购包六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农药)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

采购包5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采购包一至采购包六的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3.(2)采购包一至采购包六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农药)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

采购包6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采购包一至采购包六的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3.(2)采购包一至采购包六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农药)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

采购包7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采购包7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生产许可证;提供6个月内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8-05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2026-08-05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标注 ★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

单位名称: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灌南县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邱禹迪

联系电话:17551861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富兴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2号楼办公室828号

联系人:朱文欣

联系电话:18861303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文欣

电话:18861303005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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