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油市财政局对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涉及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项目,投诉涉及检测报告标准不明确、强制性资质加分项不符合规定。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7812026000115
二、项目名称:江油市乡镇(街道)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安宁街道云台路68号5栋376号
被投诉人:江油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江油市涪江路中段546号
被投诉人: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东路中国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6栋502室
四、基本情况
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的江油市应急管理局江油市乡镇(街道)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项目(N5107812026000115),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8 月 19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提供第三方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采购需求不清楚明了、表述不规范、含义不准确,要求检测报告未明确采购需求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导致无法判定检测报告是否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招标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多项成品将强制性资质作为加分项,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2026)江财采裁第21号
江油市财政局
2026年11月02日
内容提要
江油市财政局对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涉及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项目,投诉涉及检测报告标准不明确、强制性资质加分项不符合规定。
关键信息
-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不明确,未明确检测报告标准,影响资质认定库,存在重大
- 投诉事项2:强制性资质作为加分项,不符合政府采购管理规定。
- 处理结果:投诉成立,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 项目编号:N5107812026000115,项目名称:江油市乡镇(街道)街道应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0160197-63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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