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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改示范项目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升级建设、便民惠民应用体系及安全保障体系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6-01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苏州市公改示范项目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升级建设、便民惠民应用体系及安全保障体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30 二、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4
所属地区江苏省 · 苏州市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0500-JZCG-G2026-01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苏州市公改示范项目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升级建设、便民惠民应用体系及安全保障体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7-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1 :

标段一

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付款更正为:

3. 付款模式

( 1 )配套软件及机柜租赁服务部分:合同生效后支付该部分合同金额的 30% ,配套软件及机柜租赁服务送达现场并经甲方确认接收后,支付该部分款项至对应合同金额的 80% ,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对应合同金额的 95% ,稳定运行一年内结清对应部分余款;

( 2 )系统建设部分:合同生效后支付该部分金额的 30% ,系统建设部分完成上线后,支付该部分款项至对应合同金额的 80% ,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对应合同金额的 95% ,稳定运行一年内结清对应部分余款;

( 3 )数据治理运营服务部分:合同生效后支付该部分金额的 30% ,剩余该部分金额的 70% 款项按照考核结果支付,每三个月全额的服务价款 = 数据治理运营服务金额 ×70%×1/5 。考核满分 100 分,支付标准如下:

若考核周期考核合格,即考核分数为 85 分及以上的,全额支付三个月的服务款项。

若考核周期考核一般,即考核分数为 60 至 84 之间的,支付三个月服务款项的 80% 。

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即考核分数为 60 分以下的,采购人将有权拒付上一服务周期服务款项。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中标人主张损失赔偿。

更正内容 2 :

标段一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中付款更正为:

三、合同总价款及支付

1. 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其中配套软件及机柜租赁服务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元(以下简称“合同总金额”),大写:元整,增值税税率为 13% ,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元;系统建设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元(以下简称“合同总金额”),大写:元整,增值税税率为 6% ,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元;数据治理运营服务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元(以下简称“合同总金额”),大写:元整,增值税税率为 6% ,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元。合同总价款包括在承包期内综合服务的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各类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合同总价款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 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R 分期付款:

标段一合同总金额:元,其中:配套软件及机柜租赁服务金额:元,系统建设金额:元,数据治理运营服务金额:元。

( 1 )配套软件及机柜租赁服务部分:合同生效后支付该部分合同金额的 30% ,配套软件及机柜租赁服务送达现场并经甲方确认接收后,支付该部分款项至对应合同金额的 80% ,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对应合同金额的 95% ,稳定运行一年内结清对应部分余款;

( 2 )系统建设部分:合同生效后支付该部分金额的 30% ,系统建设部分完成上线后,支付该部分款项至对应合同金额的 80% ,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对应合同金额的 95% ,稳定运行一年内结清对应部分余款;

( 3 )数据治理运营服务部分:合同生效后支付该部分金额的 30% ,剩余该部分金额的 70% 款项按照考核结果支付,每三个月全额的服务价款 = 数据治理运营服务金额 ×70%×1/5 。考核满分 100 分,支付标准如下:

若考核周期考核合格,即考核分数为 85 分及以上的,全额支付三个月的服务款项。

若考核周期考核一般,即考核分数为 60 至 84 之间的,支付三个月服务款项的 80% 。

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即考核分数为 60 分以下的,采购人将有权拒付上一服务周期服务款项。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中标人主张损失赔偿。

更正内容 3 :

标段二

第四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中付款统一更正为:

( 1 )配套硬件及软件部分:合同生效后支付该部分合同金额的 30% ,配套硬件及软件送达现场并经甲方确认接收后,支付该部分款项至对应合同金额的 80% ,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对应合同金额的 95% ,稳定运行一年内结清对应部分余款;

( 2 )系统建设部分:合同生效后支付该部分金额的 30% ,系统建设部分完成上线后,支付该部分款项至对应合同金额的 80% ,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对应合同金额的 95% ,稳定运行一年内结清对应部分余款;

( 3 )配套服务部分:合同生效后支付该部分金额的 30% ,配套服务于合同签订后开始执行 , 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服务、数据内容安全审核监测服务、 web 应用防护服务,出具服务报告 , 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该部分尾款。

注:采购文件设置调整,供应商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

更正日期: 2026-08-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更正公告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89号

联系人:朱志远

联系电话:0512-67539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7楼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0512-69820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工

电话:0512-6982092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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