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宁南县财政局就宁南县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N5134272026000062)投诉作出处理,认定投诉部分成立,因合同已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4272026000062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亘泰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12号1栋20层2002号2室(自编号)
被投诉人:宁南县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宁远镇顺城北街206号
四、基本情况
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宁南县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N5134272026000062),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7 月 02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响应有效期设置为不少于1125天,明显异常并构成不合理商务门槛。投诉事项2:水费、电费承担、计量方式和费用基数不明,导致供应商无法合理报价。投诉事项3:对全部服务人员统一设置年龄比例,缺乏岗位必要性和测算依据。投诉事项4:政策性刚性成本上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缺乏合理风险调整机制。投诉事项5:最低53人配置缺乏公开、可验证的测算过程。投诉事项6: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及培训机构资质的认定口径不明确。投诉事项7:项目基础工作量和成本测算数据披露不足,无法形成公平、可比报价。投诉事项8:洗浆房未来改造、更新和增添设备费用被无限额转嫁,属于开放式合同义务。投诉事项9:临时性、指令性任务及应急人员要求没有数量和费用边界。投诉事项10:全部安全事故一概由供应商承担,未区分事故原因和双方过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宁南县财政局
2026年09月22日
内容提要
宁南县财政局就宁南县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N5134272026000062)投诉作出处理,认定投诉部分成立,因合同已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信息
-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涉及响应有效期、费用计量等10项
- 合同已履行,不再重新采购,由责任人赔偿
- 项目为宁南县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 投诉人为成都亘泰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2026-11-04,处理日期2026-09-22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2e392077-be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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