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度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991-RHHH-G2026-00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度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24 二、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0991-RHHH-G2026-00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度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8-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原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
| 检测试剂 保障 ( 12 分) | 1 、所用的试剂需提供试剂生产厂家符合国家总局公告的快检方法经过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验出具的评价报告,评价报告需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国市监食检规〔 2023 〕 1 号)或食药监办科 [2017]43 号《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盲样测试,评价结果需符合国家食药总局快检方法要求(评价内容至少包括适用范围、灵敏度、特异性、假阳性率、假阴性率指标),每提供一种得 0.5 分,最高得 6 分。所对应的试剂需为供应商能真实采购,投入使用的。 投标时 提供的评价报告 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产品通过国家认证认可机构认证的,每有一个产品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投标时提供认证证书 扫描件 并加盖投标人 单位 公章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现更正为:
| 检测试剂 保障 ( 12 分) | 1 、所用的试剂需提供试剂生产厂家符合国家总局公告的快检方法经过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验出具的评价报告,评价报告需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国市监食检规〔 2023 〕 1 号)或食药监办科 [2017]43 号《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盲样测试,评价结果需符合国家食药总局快检方法要求(评价内容至少包括适用范围、灵敏度、特异性、假阳性率、假阴性率指标),每提供一种得 1 分,最高得 12 分。所对应的试剂需为供应商能真实采购,投入使用的。 投标时 提供的评价报告 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
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事项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9 月 14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9 月 16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2026-08-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路82号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15-81692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楼2006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705116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870511690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文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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