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2026年江宁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归集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江宁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归集项目 JSZC-320115-DCZX-C2026-003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9-21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1
所属地区江苏省
采购人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268万元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6年江宁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归集项目 JSZC-320115-DCZX-C2026-003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09-21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5-DCZX-C2026-0034

项目名称: 2026年江宁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归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6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68万元

采购需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下达 2025年第三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2025〕34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江宁区实际,组织实施 2026年江宁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归集项目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1月15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9-2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五、开启

时间: 2026-09-2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 .1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2 本项目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3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 “新 CA 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7.4 本项目通过 “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提交响应文件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CA 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 CA 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CA ,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CA 全省通用。“ CA 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 CA 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 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 。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CA 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7.5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6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

7.7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根据附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安西路120号

联系人:李昊

联系电话:025-68173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7层

联系人:周杰

联系电话:13776507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杰

电话:13776507638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