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东太湖度假区片区公安关于吴江分局东太湖度假区片区公安感知设备采购及维保改造服务(2026-2027)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吴江分局东太湖度假区片区公安感知设备采购及维保改造服务(2026-2027) JSZC-320509-GZGX-C2026-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6
所属地区江苏省
采购人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东太湖度假区片区公安关于吴江分局
项目预算296.03万元
所属行业市政工程
信息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吴江分局东太湖度假区片区公安感知设备采购及维保改造服务(2026-2027) JSZC-320509-GZGX-C2026-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09-30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9-GZGX-C2026-0004

项目名称:吴江分局东太湖度假区片区公安感知设备采购及维保改造服务(2026-202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96.028000万元(采购包1:164.472000万元;采购包2:44.043000万元;采购包3:28.983000万元;采购包4:58.5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96.028万元(采购包1:164.472万元;采购包2:44.043万元;采购包3:28.983万元;采购包4:58.53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中维护、升级及保障通信的人像卡口、车卡、村村通、鲈乡蜂眼设备点位共 2824个,今年,将对村村通及鲈乡蜂眼中待改造以及改造后已过质保期的 392 个监控点位进行人像卡口改造。(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其中视频升级服务需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9-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 2026-09-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6(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 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65737699。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 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 “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CA 技术咨询电话: 400-608-6099 ;

签章使用问题: 025-83633811 、 025-83633812 、 15380932027 、 15371015030 ;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13914088964 ;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4、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国咨国询项目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花园路 2518 号鼎盛银座商务楼 413 室

邮编: 215000

联系人:李开荣、李叶菲

联系电话: 0512-66366165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东太湖度假区片区公安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笠泽路19号

联系人:韩淼

联系电话:0512-63456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国咨国询项目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花园路2518号鼎盛银座商务楼413室

联系人:李开荣、李叶菲

联系电话:0512-66366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开荣、李叶菲

电话:0512-66366165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