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殡仪馆零散类殡葬用品采购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06-04A-2025-D-F-E244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殡仪馆零散类殡葬用品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 更正位置 | 原文 | 更正后 | ||||
|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 / | ( 三 ) 关于 本国产品 价格扣除: (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 本国产品 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供应商可通过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509/content_7042999.htm进行查阅)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 本国产品 又有非 本国产品 参与竞争的,依法对 本国产品 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 本国产品 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 本国产品 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3)投标人提供符合 本国产品 标准的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关于符合 本国产品 标准的声明函》 (详见下列附件)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 本国产品 标准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 本国产品 。 ( 4) 本国产品 价格扣除与本项目涉及的其他可进行价格扣除的情况同时进行: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 1 | 本国产品 | 提供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 本国产品 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要求的 本国产品 | 20%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 本国产品 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的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 本国产品 标准的声明函》,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 本国产品 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要求的 本国产品 给予 20%的价格扣除。 | ||
| 关于符合 本国产品 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 本国产品 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 本国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 1) 1 ,生产厂为 (厂名) 2 ,厂址为 (生产厂址) 。 (产品名称 1) 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 (规定比例) 3 。 (产品名称 1) 的 (关键组件) 4 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名称 1) 的 (关键工序) 5 在中国境内完成。 2. (产品名称 2) ,生产厂为 (厂名) ,厂址为 (生产厂址) 。 (产品名称 2) 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 (规定比例) 。 (产品名称 2) 的 (关键组件) 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名称 2) 的 (关键工序) 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 ||||||
|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比比例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为本次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本公司(单位)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为 %,符合比例达到80%以上的要求。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的第五条第(二)款的要求进行填写比例: (二)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本国产品成本占比是否达到规定比例存在争议的,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组件或产品的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财政部门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相关规则予以认定。 |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最高 单价 限价(元) | 预估数量(两年) | ||
| 1 | 骨灰盒收纳包 | 个 | 105 | 93 | ||
| 2 | 骨灰盅收纳包 | 个 | 105 | 50 | ||
| 3 | 仙鹤骨灰包布 | 张 | 38 | 1488 | ||
| 4 | 挽球 | 个 | 15 | 62 | ||
| 5 | 小白花 | 朵 | 2 | 21050 | ||
| 6 | 纪念册 | 本 | 65 | 31 | ||
| 7 | 骨灰保护剂(圆形) | 个 | 25 | 310 | ||
| 8 | 骨灰保护剂(方形) | 个 | 25 | 310 | ||
| 9 | 纸质大挽联 | 对 | 150 | 2480 | ||
| 10 | 仿锡箔花圈 | 个 | 40 | 4340 | ||
| 11 | 拣灰炉寿垫 | 张 | 75 | 4960 | ||
| 12 | 防腐包装袋(不透明) | 个 | 70 | 8060 | ||
| 13 | 孝字袖章 | 个 | 3 | 22317 | ||
| 14 | 黑色雨伞 | 把 | 20 | 1239 | ||
| 15 | 普通孝服 | 件 | 45 | 155 | ||
| 16 | 简易孝服 | 件 | 35 | 930 | ||
| 17 | 一次性化妆套装(普通版) | 套 | 70 | 1860 | ||
| 18 | 一次性化妆套装(精装版) | 套 | 120 | 372 | ||
| 第四章评标 /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 4 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备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中涉及价格扣除情形及其相关要求。2、计算过程中得出的数值均按四舍五入规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计取。3、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殡仪馆
地址:中山市东区沙石公路2号
联系方式: 0760-88818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3幢6楼
联系方式: 0760-88113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菲、李涛、许锐焜、纪玩波、张焕、冯锦彬、刘榕、陈晓婷、梁令凝、冯琳舒、冯霭欣
电话: 0760-88113889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6年01月05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055fa7dd-7a9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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