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路升公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工作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为黑龙江路升公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增资财务审计服务,最高限价2.8万元,服务期为7天,采用线上为主,需提供审计报告及资料。
公告正文
黑龙江路升公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工作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字体:大中小】来源:
日期:2026-10-23浏览次打印本页关闭本页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1.采购条件
黑龙江路升公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工作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路升公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采购项目情况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路升公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工作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T-XM-XBCG-FW-202610-0484
2.3 项目概况:按照国有企业增资行为的
有关规定,公司实施增资前需开展财务审计,为本次增资行为提供审计依据。为保障相关工作依法合规推进,现需采购财务审计服务。
2.4 采购内容:采购增资财务审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对黑龙江路升公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出具财务审计报告,为公司增资行为提供审计依据。拟提交成果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成果资料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具体审计范围及审计基准日以采购文件及最终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2.5
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
个合同包,即第1包。2.6
最高询比限价:2.8万元人民币。2.7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交付经赋码的审计报告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履约期间,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评估;供应商履约情况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服务要求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额外责任。
2.8 服务地点:以线上服务为主;如需开展线下服务,实施地点为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高新路1号。
2.9 质量要求:(1)
审计工作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开展,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审计证据充分、适当;(2)
财务审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相关财务数据,审计结论明确;(3)
审计成果应满足公司增资和公开征集投资方的工作需要;财务审计报告应按规定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4)
服务单位应配合开展资料收集、沟通访谈、问题核实、成果汇报及成果交付等工作;审计成果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修改完善;(5)
服务单位应对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财务资料、经营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2.10 付款方式: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正式赋码审计报告、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向采购人开具合同全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持有省级财政部门依法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文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资格合法有效;(
3)供应商应配备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审计人员,承办并签署本项目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应持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能够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独立完成本项目审计工作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承诺函为准,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及其指派人员应与采购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利害关系。
3.2 供应商在近三年(2023年10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企业财务审计类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3.4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3.5在
“信用中国”网站(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介于公告发布至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期间)。3.6近三年(2023年10月01
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上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介于公告发布至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期间)。3.7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介于公告发布至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期间)
(仅需企业提供)。3.8供应商在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被列入供应商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介于公告发布至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期间)。3.9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3.10
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4日
0时00分至2026年10月27日0时00分。
4.2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
http://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注
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 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技术支持:0451-88330005; QQ:2315459505。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询比采购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 CA 数字证书费,若存在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4 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
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8日09时00分
;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
黑龙江交投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6.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合同包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http://zc.hljsjtjt.com/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www.ljygcg.com/
)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8.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
全流程电子招采
,通过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http://zc.hljsjtjt.com/
)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采购
人:黑龙江路升公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高新路1号219室联系人:刘女士电话:
13936325365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燊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巴黎第五区
928-18号2层1室联系人:高工电话:
0451-86929777电子邮箱:
zspxmgl888@163.com
10.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监督部门:
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电话:
0451-8667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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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采购项目为黑龙江路升公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增资财务审计服务,最高限价2.8万元,服务期为7天,采用线上为主,需提供审计报告及资料。
关键信息
- 最高限价2.8万元,服务期7天,完成审计报告验收。
- 服务地点以线上为主,线下在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
- 供应商需具备合法审计资质,近三年有1项企业财务审计业绩。
- 开标时间为2026-10-24 00:00至2026-10-27 00:00。
- 响应文件截止2026-10-28 09:00,逾期视为逾期。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 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设立
- 满足审计人员要求
- 良好商业信誉
原始公告:https://ggzyjyw.hlj.gov.cn/jyfwdt/003002/003002002/003002002001/20261023/44cbdb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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