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城园林绿化养护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YC25—ZC0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城园林绿化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项目实际情况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20 09:00:00,更正为:2026-01-22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1-20 09:00:00,更正为:2026-01-22 09:00:00。
对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的 “3.详细评审”之“ 商务部分 ”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 原文 | 现更正 | |
| 企业认证证书 (15.0分) | 根据投标人获得以下证书情况进行评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5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5分; 3.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5分。 本项最高得15分。 注:须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且证书处于有效状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没有提供不得分。 | 根据投标人获得以下证书情况进行评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5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5分; 3.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5分。 本项最高得15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 没有提供不得分 。 |
| 项目业绩 (5.0分) | 根据供应商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的同类绿化养护管理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5分,最高得5分。 注:以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必须包括双方盖章、签约时间、采购内容) 】复印件或扫描件为评分依据,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该项业绩不得分。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根据供应商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的同类绿化养护管理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5分,最高得5分。 注:以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 【提供合同关键页 (必须包括双方盖章、签约时间、采购内容) 】 复印件或扫描件为评分依据,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该项业绩不得分。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1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采购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市政事务中心
地址:连南县三江镇民族一路2号
联系方式: 0763-8660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
联系方式: 0763-3920288-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 0763-3920288-602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6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07be7378-8b1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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