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日常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0877-26GZTP0ZC0079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0877-26GZTP0ZC0079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日常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日常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广州天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72号101;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88号2栋101房(一照多址) | 3,88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日常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天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其他服务 | 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日常服务项目 | 广州市委大院(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3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大院内(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民主大楼(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9号) | 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执行。 | 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 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康宏武(采购人代表)、刘光、余卫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采购代理委托协议规定: (1)以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的,代理服务费按1.5%计算;100万到500万的部分,按0.8%计算; (3)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4)代理服务费币种与《成交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必须按《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日常服务项目 | 3.804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日常服务项目)评审情况: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诚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广州天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8.67 | 25.00 | 4.26 | 9.96 | 97.89 | 1 | 1 |
| 广东盈超国际人才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7.00 | 25.00 | 4.70 | 9.92 | 86.62 | 2 | 2 |
| 广东金玉旅运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6.33 | 25.00 | 4.67 | 9.91 | 85.91 | 3 | 3 |
| 广东南粤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6.33 | 21.00 | 4.54 | 10.00 | 81.87 | 4 | |
| 广州市金马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3.00 | 17.00 | 4.67 | 9.93 | 64.60 | 5 | |
| 广州兴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2.00 | 3.00 | 4.54 | 9.93 | 49.47 | 6 |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或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大院5号楼东
联系方式: 020-83126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系方式: 020-38931902-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 020-38931902-838
广东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6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c4d25aa4-f4a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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