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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镇东坑河堤水毁修复工程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XCG2025076

中标公告广东省水利工程截止 2026-01-08 10:00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8
投标截止2026-01-08 10:00
所属地区广东省
采购人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172.37万元
所属行业水利工程
信息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WXCG2025076

二、项目名称:鹤城镇东坑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鹤城镇东坑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隽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鹤山市鹤城镇南洞坪49号之二(信息申报)投标下浮率:0.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鹤城镇东坑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工程类(广东隽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金额(元)
1-1堤坝工程施工鹤城镇东坑河堤水毁修复工程/完工期90日历天陈翠连粤24420132014052131,723,733.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桂龙、夏平、邓永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文并结合市场调节价,按中标(成交)价的0.70%计算收取。采购代理机构垫付的招标文件论证专家费(若有)、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费(若有)、场地使用费(按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评标期间评标费(包括评标专家劳务费、评标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评标过程所产生的费用)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3日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划入以下帐户:全称: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03302512010000238,开户行:广发银行鹤山支行)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鹤城镇东坑河堤水毁修复工程1.6969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鹤城镇东坑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隽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9.3330.0010.0089.3311
湛江市恒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8.0023.009.9880.9822
河南裕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6.6715.009.9971.66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山市鹤城镇昆源路10号

联系方式: 0750-8398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612号

联系方式: 0750-8810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750-8810071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8日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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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dd5b6053-cce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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