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水务监测中心2026年01月至2026年04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6年01月至2026年0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6年01月至2026年0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城市水质监测项目经费-委托检测 | 标的名称:城市水质监测项目经费-委托检测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该项目实施期为1年。通过项目的实施,掌握我市地表水历年水质变化规律及变化情况,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全面排查地表水、出厂水污染超标指标,及时提出治理应对措施,有效保障供水安全;以监测为手段,督促全社会加强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督促供水企业积极改进制水工艺做到达标供水;不断优化调整监测点、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完善水质监测体系和机制,保证各类水水质得到有效的监测和控制并达到保障供水安全的最终目的。 需满足的要求:按照中心制定的监测计划对全市地表水和自来水厂出厂水等采样检测,并形成数据及报告。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1,401,000.00 | 2026年04月 | |
| 2 | 城市水质监测项目经费-协助采样 | 标的名称:城市水质监测项目经费-协助采样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该项目实施期为1年。采集具有代表性水样,掌握我市地表水水质真实情况,为水环境管理及相关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时刻督促自来水厂积极改进处理工艺,加强内部管理,保证达标供水或排放;不断规范采样工作、调整监测点位、优化采样路线,保证采样监测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完善水质监测体系。 需满足的要求:按照中心制定的监测计划协助对全市地表水和自来水厂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等进行采样工作。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749,000.00 | 2026年04月 | |
| 3 | 城市水质监测实验室运转和维护专项经费-实验室耗材 | 标的名称:城市水质监测实验室运转和维护专项经费-实验室耗材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该项目实施期为1年。通过项目的实施,保证药品试剂、器皿量具等耗材得到持续稳定、高质高效地供应,实验室各项分析活动正常进行,实验室环境、设施和设备符合工作要求,确保实验室质量体系持续有效和长期改进。 需满足的要求:按照中心制定的采购计划,持续稳定、高质高效地供应药品试剂、器皿量具等耗材。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460,800.00 | 2026年04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东莞市水务监测中心
2026年01月12日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6d89a81d-446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