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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医院手术器械一批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变更公告广东省医疗卫生截止 2026-02-03 15:00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投标截止2026-02-03 15:00
所属地区广东省
采购人东莞市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260.21万元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6-000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手术器械一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1-16,更正为:2026-01-21。

1、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采购需求”“1、★项目标的明细表:序号 46:腹部拉钩和序号49:器械钳(动脉拉钩)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原要求:

序号采购标的技术规格用途数量(单位)最高限价 (元)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核心产品要求
46腹部拉钩金手指, φ5±0.5mm,长度≥330mm,四面线槽手术中在内窥镜下操作,用于钩拉组织6(把)25200.00I
49器械钳(动脉拉钩)φ10±0.5mm,长度≥350mm在内窥镜手术中夹取组织或异物的作用1(把)4650.00I

现更正为:

序号采购标的技术规格用途数量(单位 )最高限价 (元 )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核心产品要求
46腹部拉钩金手指, φ5±0.5mm,长度≥330mm,四面线槽手术中在内窥镜下操作,用于钩拉组织6(把)25200.00II
49手术拉钩φ10±0.5mm,长度≥330mm手术中在内窥镜下操作,用于钩拉组织1(把)4650.00II

2、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采购需求”“四、★分项报价表要求(请投标人按以下格式进行分项报价):序号 46:腹部拉钩和序号49:器械钳(动脉拉钩)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原要求:

序号采购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单位单价限价(元)单价报价(元)总价报价(元)医疗器械分类要求品牌型号注册证号或备案证号注册证或备案信息号页码
46腹部拉钩金手指, φ5±0.5mm,长度≥330mm,四面线槽6把4200I
49器械钳(动脉拉钩)φ10±0.5mm,长度≥350mm1把4650I

现更正为:

序号采购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单位单价限价(元)单价报价(元)总价报价(元)医疗器械分类要求品牌型号注册证号或备案证号注册证或备案信息号页码
46腹部拉钩金手指, φ5±0.5mm,长度≥330mm,四面线槽6把4200II
49手术拉钩φ10±0.5mm,长度≥330mm1把4650II

3、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一:手术器械一批一、设备技术参数及配置需求 49.器械钳(动脉拉钩)”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原要求:

49.器械钳(动脉拉钩):规格:φ10±0.5mm,长度≥350mm;(2)技术要求:硬度≥200HV0.2。

现更正为:

49. 手术拉钩:( 1 )规格: φ10±0.5mm,长度≥330mm ;( 2)技术要求:硬度≥200HV0.2。

4、招标文件中增加 “ 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 (如适用)”内容;

更正内容:

在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增加以下内容:

五、关于本国产品价格扣除说明

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 (如适用)

1、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应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在投标文件中出具附件1《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附件3《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格式内容仅供参考)

2、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文件出现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本国产品。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4、相关附件资料

附件 1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 1) 1 ,生产厂为(厂名) 2 ,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 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 (规定比例) 3 。(产品名称 1)的(关键组件) 4 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 1)的(关键工序) 5 在中国境内完成。

2. (产品名称 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 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 (规定比例)。(产品名称 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 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附件 2 (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

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

一、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

二、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三、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

四、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附件 3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如适用)(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本承诺函,格式内容仅供参考 )

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 (如适用)

本公司 (单位)郑重承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

本公司 (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 4本国产品标准有关证明材料(如适用)

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2.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

地址:东莞市万江区万道路78号

联系方式: 076928637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盛园街16号2栋202室

联系方式: 0769-22333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

电话: 0769-22333556

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6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e2a5247a-0a6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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