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容桂街道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F-F-25-G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容桂街道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公开招标文件内容作出更正。
更正内容:
(一)《公开招标文件》 “ 第二章采购需求 ” 的 “ 采购包 1 ( 2026 年度容桂街道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 主要商务要求 ” 中:
| 履约保证金 | 交纳比例: 5% 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 说明: 1.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或中标人违反合同而作出的处罚。 2.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 5 个工作日内,应通过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亦可以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方式提供,具体以采购人收讫为准。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5% 。上述任一项未落实的,均将视为中标人放弃合同签订的权利。 3. 服务期内,如中标人不能按照项目合同履行服务,导致限期整改、停止供货的,采购人有权动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购买食材,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履约保证金扣罚的书面通知,中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的七个工作日内须把扣罚的履约担保额补足,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本项目合同提前终止。 4. 服务期满或项目合同终止,中标人的全部单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无违约责任或违约责任已处理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在 30 个日历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原数或原履约保函退回。 5. 如中标人因违约导致项目合同提前终止的,履约保证金将全额没收。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 "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 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更正为:
| 履约保证金 | 交纳比例: 5% 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支票(本票、汇票)、其他 账号: 801101000513415034 户名: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开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票提交方式:中标人须于合同签订前五个工作日内将票据原件交付采购人。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中标人须于合同签订前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出票并将票据原件交付采购人。 说明: 1.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或中标人违反合同而作出的处罚。 2. 中标人须于合同签订前五个工作日内,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汇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票据、保函有效期需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具体以采购人实际收到为准。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5% 。上述任一项未落实的,均将视为中标人放弃合同签订的权利。 3. 服务期内,如中标人不能按照项目合同履行服务,导致限期整改、停止供货的,采购人有权动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购买食材,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履约保证金扣罚的书面通知,中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的七个工作日内须把扣罚的履约担保额补足,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本项目合同提前终止。 4. 服务期满或项目合同终止,中标人的全部单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无违约责任或违约责任已处理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在 30 个日历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原数或原履约保函退回。 5. 如中标人因违约导致项目合同提前终止的,履约保证金将全额没收。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 "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 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二)《公开招标文件》 “ 第五章合同文本 ” 的 “ 二、基本合同条款一览表 ” 中:
| 7 | 履约保证金 | 1.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或乙方违反合同而作出的处罚。 2.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 5 个工作日内,应通过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亦可以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方式提供,具体以甲方收讫为准。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5% 。上述任一项未落实的,均将视为乙方放弃合同签订的权利。 3. 服务期内,如乙方不能按照项目合同履行服务,导致限期整改、停止供货的,甲方有权动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购买食材,同时甲方向乙方发出履约保证金扣罚的书面通知,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的七个工作日内须把扣罚的履约担保额补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本项目合同提前终止。 4. 服务期满或项目合同终止,乙方的全部单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无违约责任或违约责任已处理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 30 个日历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原数或原履约保函退回。 5. 如乙方因违约导致项目合同提前终止的,履约保证金将全额没收。 |
更正为:
| 7 | 履约保证金 | 1.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或乙方违反合同而作出的处罚。 2. 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前五个工作日内,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汇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票据、保函有效期需覆盖本合同服务期,具体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5% 。上述任一项未落实的,均将视为乙方放弃合同签订的权利。 3. 服务期内,如乙方不能按照项目合同履行服务,导致限期整改、停止供货的,甲方有权动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购买食材,同时甲方向乙方发出履约保证金扣罚的书面通知,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的七个工作日内须把扣罚的履约担保额补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本项目合同提前终止。 4. 服务期满或项目合同终止,乙方的全部单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无违约责任或违约责任已处理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 30 个日历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原数或原履约保函退回。 5. 如乙方因违约导致项目合同提前终止的,履约保证金将全额没收。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5.线上开启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
6.本项目的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启,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投标活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桂大道中88号
联系方式: 0757-28381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腾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翔路16号四楼408室
联系方式: 0757-263839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先生、梁先生
电话: 0757-26383926
佛山市腾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30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def80cd4-bec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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