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本部)广东省公安厅2023-55车驾管智能监督系统开发(2023年)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DXH2023GZ086C08
二、合同名称
广东省公安厅2023-55车驾管智能监督系统开发(2023年)项目
三、项目编号
DXH2023GZ086C08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公安厅2023-55车驾管智能监督系统开发(2023年)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地址:黄华路97号大院
联系方式:020-83110142
供应商(乙方):广州华工邦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后勤综合楼3层B区
联系方式:020-280826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省公安厅车驾管智能监督系统开发 | 1(项) | 2,530,000.00 | 2,530,000.00 |
| 2 | 省公安厅车驾管智能监督系统开发 | 1(项) | 29,200.00 | 29,200.00 |
| 3 | 省公安厅车驾管智能监督系统开发 | 1(项) | 460,800.00 | 460,800.00 |
合同金额: 3,020,000.00元,大写金额(¥):叁佰零贰万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高东发、吴庆敏、林锥、刘岚、李兆智、赖崇佳、吴裕锋、王旭华、窦晨光、
九、验收意见
项目验收要求如下:(1)系统功能,按照用户需求书的要求,逐一检查系统功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2)系统性能按照用户需求书的性能指标,逐一测试系统指标是否能达到设计要求。(3)文档资料检查系统设计文档是否齐全,是否合格。以及合同条款“第九章第二十条项目验收要求”对项目最终验收的要求:项目开发系统的编码、测试等工作基本完成,合同约定的软件模块功能基本齐备,达到系统设计的性能要求,具备系统上线试运行条件,可以申请进行项目最终验收。项目最终验收主要检验系统的功能、性能等,验收依据是合同及其附件的内容和要求。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2026年04月07日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82af9a58-c3f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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