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重点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粤东、粤西)—磁共振成像系统(3.0T)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3174HG183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重点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粤东、粤西)—磁共振成像系统(3.0T)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人调整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7-17,更正为:2026-02-0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02 09:30:00,更正为:2026-02-2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8-02 09:30:00,更正为:2026-02-25 09:30:00。
原采购文件第 5 页“采购需求”—“(二)采购设备”中: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分项单价预算 | 分项单价限价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
| 1-1 | A02321000 医用磁共振设备 | 磁共振成像系统( 3.0T )配置一 | 1( 台 ) | 2499 万元 | 2499 万元 | 否 | 是 |
| 1-2 | A02321000 医用磁共振设备 | 磁共振成像系统( 3.0T )配置二 | 1( 台 ) | 2500 万元 | 2499 万元 | 否 | 是 |
更正为: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分项单价预算 | 分项单价限价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
| 1-1 | A02321000 医用磁共振设备 | 磁共振成像系统( 3.0T )配置一 | 1( 台 ) | 2499 万元 | 1900 万元 | 否 | 是 |
| 1-2 | A02321000 医用磁共振设备 | 磁共振成像系统( 3.0T )配置二 | 1( 台 ) | 2500 万元 | 1900 万元 | 否 | 是 |
原采购文件第 5 页“采购需求”—“(二)采购设备”中:
“★ 11. 本项目磁共振成像系统( 3.0T )配置一与磁共振成像系统( 3.0T )配置二分项单价限价均为 2499 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标的对应的分项单价限价。”
更正为:
“★ 11. 本项目磁共振成像系统( 3.0T )配置一与磁共振成像系统( 3.0T )配置二分项单价限价均为 1900 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标的对应的分项单价限价。”
原采购文件第 20 页“投标人须知”中的第 18 项:
“其他,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 ;( 2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 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 ;( 3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 ;( 4 )其他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如项目(包组)采用下浮率报价的,则所述的投标(响应)报价,则为( 1- 下浮率报价)。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被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供应商,如果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通过异常低价审查的不足 3 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更正为:
“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 ;( 2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 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 ;( 3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 ;( 4 )其他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如项目(包组)采用下浮率报价的,则所述的投标(响应)报价,则为( 1- 下浮率报价)。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厂家的,则对主要材料采购价格、人工费用、厂房(办公场地)费用、设备折旧、包装、运输、售后服务、税金、利润、代理服务费等各项费用组成的报价进行分析说明。如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则对设备采购价格、人工费用、办公场地费用、包装、运输、售后服务、税金、利润、代理服务费等各项费用组成的报价进行分析说明。分析说明须逐一提供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设备的采购合同,或主要材料的采购合同;②人员工资明细表及银行工资转帐凭证;③自有厂房(或办公场所)的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厂房(或办公场所)的提供租赁合同及发票,委托生产的提供委托生产合同;④生产设备购置合同或租赁合同或委托生产合同。⑤以往同类产品的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交易发票)。注:上述罗列的费用,如实际并未发生,则无须提供对应的成本分析及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应提供说明。被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供应商,如果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通过异常低价审查的不足 3 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采购文件中与上述修正不一致的,以上述修正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2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先烈南路17号
联系方式: 020-83801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 020-83186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王工
电话: 020-83186862/83187191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2月05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74631d68-3fc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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