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J2026ZC011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改评审标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3-10 09:30:00,更正为:2026-03-1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3-10 09:30:00,更正为:2026-03-17 09:30:00。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中的商务部分“企业安装能力”评审点删除。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中的商务部分“ 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中的评审标准为: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服务团队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审(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能兼任):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项目经理同时具备机电或建筑专业职称,提供高级职称得1分,提供中级职称的得0.5分。
2.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机电或建筑专业职称,提供高级职称得1分,提供中级职称的得0.5分。
现修改为: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服务团队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审(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能兼任):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得1.5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项目经理同时具备机电或建筑专业职称,提供高级职称得1.5分,提供中级职称的得1分。
2.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机电或建筑专业职称,提供高级职称得1.5分,提供中级职称的得1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址:韶关市新华北路36号
联系方式: 0751-8610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韶关市城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良村商贸城E栋6楼601
联系方式: 0751-8989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电话: 0751-8989684
韶关市城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7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800bde23-589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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