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升级改造(2025年)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62145FG026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司法厅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升级改造(2025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4-21,更正为:2026-05-08。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08 09:30:00,更正为:2026-05-2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5-08 09:30:00,更正为:2026-05-26 09:30:00。
1 、招标文件第 9 页增加: “4.1.2.1.4 安全防护的主机数量:本项目主机安全防护软件服务用于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防护主机数量不超过 5 台。 ”
2 、招标文件第 17 页付款方式中增加: “ 如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补充配备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但未能履行承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财政部门反映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况。 ”
3 、招标文件第 17 页原文: “ 演示内容。投标人需对以下演示内容进行逐点响应:
( 1 )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 4.1.1.1.1. 工作桌面进行功能演示,具体演示内容如下:①业务数据分析功能;②工作台功能。
( 2 )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 4.1.1.1.7 质效评价进行功能示,具体演示内容如下:①监督管理工作评价功能;②审批业务评价功能;③教育帮扶工作评价功能。 ”
现修改为:“演示内容。投标人需对以下演示内容进行逐点响应:
( 1 )投标人对本项目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工作桌面进行功能演示,具体演示内容如下: 1 )业务数据分析功能:
① 社区矫正概况对社矫对象构成、矫正类别、人员分布、工作机构、工作队伍、工作情况统计进行分析;
② 机构队伍对专门工作人员、延伸管教警察、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在年龄结构、性别、学历、政治面貌(前五)、专业情况(前五)和人员分布情况维度进行分析。
③ 社区矫正对象分析从基本情况、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民族情况、婚姻状况、就业就学、矫正类型、矫正期限、矫正决定机关、四史情况、具体罪名 TOP10 、犯罪类型 TOP5 、原判刑罚、附加刑、禁制令和犯罪趋势维度进行分析。
④ 监督管理从考核奖惩、日常监管、再犯罪维度进行分析。
⑤ 教育帮扶从公益活动、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帮扶信息、矫正小组及矫正方案、心理测评、教育基地、公益活动基地和就业基地维度进行分析。
2 )工作台功能::在待办事项、工作提醒、工作完成情况功能的基础上,增加日常打卡情况、报警信息功能。
( 2 )投标人对本项目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质效评价进行功能示,具体演示内容如下:
①监督管理工作评价功能:监督管理工作评价从越界报警、签到异常、当面报告、实地查坊、暂监外身体情况报告、暂监外病情复查报告、当前请假逾期、当前解矫逾期、当前脱管和脱管率维度进行分析。
②审批业务评价功能:审批业务工作评价从外出、经常性跨市县、执行地变更、暂监外延期提交身体诊断报告、不参加社区矫正项目、解除矫正和终止矫正维度进行分析。
③教育帮扶工作评价功能:教育帮扶工作评价从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在线教育、心理辅导、公益活动、职业技能培训、落实社会保险、落实社会救助和指导就业或就学维度进行分析。”
4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 3. 详细评审 - 技术部分中原文:
| 需求分析方案 (10.0 分 ) | 投标人应提供需求分析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目标、业务需求及业务流程分析、数据需求分析、功能需求分析、非功能需求分析、安全需求分析等方面内容。 ( 1 )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10 分; ( 2 )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6 分; ( 3 )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 4 )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 |
现修改为:
| 需求分析方案 (12.0 分 ) | 投标人应提供需求分析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目标、业务需求及业务流程分析、数据需求分析、功能需求分析、非功能需求分析、安全需求分析等方面内容。 ( 1 )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12 分; ( 2 )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6 分; ( 3 )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 4 )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 |
5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 3. 详细评审 - 技术部分中原文:
| 对“服务内容”的响应情况 2 (8.0 分 ) ) | 根据采购需求“ 4.1.1.4 人脸识别服务对接”提供的投标方案: ( 1 )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 8 分; ( 2 )方案完全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 5 分; ( 3 )方案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 分; ( 4 )其他情况或不提供不得分。 |
| 对“服务内容”的响应情况 3 (7.0 分 ) ) | 根据采购需求“ 4.3.1 数据处理运营服务”提供的投标方案: ( 1 )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7 分; ( 2 )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 3 )方案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 分; ( 4 )其他情况或不提供不得分。 |
现修改为:
| 对“服务内容”的响应情况 2 (9.0 分 ) ) | 根据采购需求“ 4.1.1.4 人脸识别服务对接”提供的投标方案: ( 1 )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 9 分; ( 2 )方案完全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 5 分; ( 3 )方案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 分; ( 4 )其他情况或不提供不得分。 |
| 对“服务内容”的响应情况 3 (8.0 分 ) ) | 根据采购需求“ 4.3.1 数据处理运营服务”提供的投标方案: ( 1 )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8 分; ( 2 )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 3 )方案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 分; ( 4 )其他情况或不提供不得分。 |
6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 3. 详细评审 - 技术部分中原文:
| 系统演示 1 (8.0 分 ) | 演示内容 1 :投标人对采购需求“ 4.1.1.1.1 工作桌面”进行功能演示,包含业务数据分析功能和工作台功能两方面内容。 ( 1 )演示内容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8 分; ( 2 )演示内容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 3 )未提供演示内容的不得分。 |
| 系统演示 2 (8.0 分 ) | 演示内容 2 :投标人对采购需求“ 4.1.1.1.7 质效评价”进行功能演示,包含监督管理工作评价、审批业务工作评价和教育帮扶工作评价三方面内容。 ( 1 )演示内容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8 分; ( 2 )演示内容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 3 )未提供演示内容的不得分。 |
现修改为:
| 系统演示 1 (6.0 分 ) | 演示内容 1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中“ 6. 演示内容第( 1 )点”,对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工作桌面进行功能演示,包含业务数据分析功能和工作台功能两方面内容。 ( 1 )演示内容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6 分; ( 2 )演示内容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 3 )未提供演示内容的不得分。 |
| 系统演示 2 (6.0 分 ) | 演示内容 2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中“ 6. 演示内容第( 2 )点”,对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质效评价进行功能演示,包含监督管理工作评价、审批业务工作评价和教育帮扶工作评价三方面内容。 ( 1 )演示内容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6 分; ( 2 )演示内容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 3 )未提供演示内容的不得分。 |
7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 3.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中原文:
| 技术能力 (8.0分) | 根据投标人的软件著作权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数据监测、数据展示、智能图像识别、资源配置管理、数据安全管理、地图信息服务、数据采集、数据资产管理)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1类得1分,最高得8分。 备注:(1)同一类别的软件著作权,只计算一次得分,不可重复计分。(2)须提供有效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3)如软件著作权证书不能证明上述内容的,须提交投标人盖章的说明。 |
现修改为:
| 技术能力 (8.0分) | 根据投标人的软件著作权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数据监测、数据展示、智能图像识别、资源配置管理、数据安全管理、地图信息服务、数据采集、数据资产管理)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1类得1分,最高得8分。 备注:(1)同一类别的软件著作权,只计算一次得分,不可重复计分。(2)须提供有效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补充配备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承诺函须明确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名称,可得相应分值。不提供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3)如软件著作权证书不能证明上述内容的,须提交投标人盖章的说明。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5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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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司法厅
地址:广州市政民路51号
联系方式: 020-86350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 020-83187182/83186893(gpcgd_chenyt@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张工
电话: 020-83187182/83186893(gpcgd_chenyt@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5月07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20ca3b2c-dca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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