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和广东广播电视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63159FG056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和广东广播电视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澄清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 4页“霓虹灯维保费(外墙LED灯、台标)” 中小企业划分行业修改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第5页“程控交换机系统维护服务”中小企业划分行业修改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第5页“电梯维护服务”要求修改为:“★1、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①如电梯维护服务未采取分包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至少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投标时提交证书扫描件。②如电梯维护服务采取分包的,则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至少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第 5页 “ 立体机械车库设备维护服务 ” 要求修改为: “ ★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①如立体机械车库设备维护服务未采取分包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投标时提交证书扫描件。 ②如立体机械车库设备维护服务采取分包的,则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5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和广东广播电视台及下属单位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333号自编22号
联系方式: 020-61292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 020-83186835/83186862(sczx3@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燕
电话: 020-83186835/83186862(sczx3@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5月11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8f360527-cac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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