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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变更公告广东省医疗卫生截止 2026-06-03 09:30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5
投标截止2026-06-03 09:30
所属地区广东省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预算299万元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62148FG062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评审因素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5-20,更正为:2026-05-22。

1、招标文件第二章 1.4.4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中部分原文:

4保洁人员61 、保洁绿化主管 1 人,要求:( 1 )具有高中、职中或专科或以上学历得;( 2 )具有保洁绿化工作经验不少于 5 年;。 2 、其他保洁员要求年龄 5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保洁工作经验,熟悉家具、地毯、木地板、石材等保洁工作。

现修改为:

4保洁人员61 、保洁绿化主管 1 人,要求:( 1 )具有高中、职中或专科或以上学历;( 2 )具有保洁绿化工作经验不少于 5 年。 2 、其他保洁员要求年龄 5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保洁工作经验,熟悉家具、地毯、木地板、石材等保洁工作。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中原文:

同类项目业绩 (15.0 分 )供应商独立承接的 2023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服务内容包含以下六类:①公共秩序维护(或保安服务)②卫生保洁③绿化服务④设备维护(或水电维修服务)⑤会务(或接待)服务⑥饭堂服务。每有一个项目符合上述所有服务内容的业绩(可以是一份合同或多份合同同时体现上述服务内容)得 3 分,最高得 15 分。 注: ①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a. 能体现上述内容的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及双方签章页)。如合同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的,则提供加盖业绩合同对应的甲方公章(包括合同甲方或甲方项目主(分)管部门盖章或合同专用章)的证明材料。如上述服务内容本项目(包组)允许分包且供应商采取分包形式的,则该部分服务内容以接受分包的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作为计分依据。 b. 乙方就该合同出具的任一期发票及该发票在税局官网查询页截图(如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则多份合同均应提供)。 ②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只计一次分值,不重复计算业绩分数。同一业主在同一采购项目中续签的合同不重复计分。同一合同只计取一次分值。 ③为方便评委会评审,如多份合同合并后才能体现上述多项服务内容的,建议投标人就合并的合同项目名称及分别体现的服务内容进行书面说明。

现修改为:

同类项目业绩 (15.0 分 )供应商独立承接的 2023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服务内容包含以下六类:①公共秩序维护(或保安服务)②卫生保洁③绿化服务④设备维护(或水电维修服务)⑤会务(或接待)服务⑥饭堂服务。每有一个项目至少满足 4 个或以上服务内容的业绩(可以是一份合同或多份合同同时体现上述服务内容)得 3 分,最高得 15 分。 注: ①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a. 能体现上述内容的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及双方签章页)。如合同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的,则提供加盖业绩合同对应的甲方公章(包括合同甲方或甲方项目主(分)管部门盖章或合同专用章)的证明材料。如上述服务内容本项目(包组)允许分包且供应商采取分包形式的,则该部分服务内容以接受分包的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作为计分依据。 b. 乙方就该合同出具的任一期发票及该发票在税局官网查询页截图(如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则多份合同均应提供)。 ②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只计一次分值,不重复计算业绩分数。同一业主在同一采购项目中续签的合同不重复计分。同一合同只计取一次分值。 ③为方便评委会评审,如多份合同合并后才能体现上述多项服务内容的,建议投标人就合并的合同项目名称及分别体现的服务内容进行书面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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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平街33号

联系方式: 0757-88660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 020-83186851(邮箱:gpcgd_liuyex@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20-83186851(邮箱:gpcgd_liuyex@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5月15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aa426ebe-401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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